写心得体会的习惯可以帮助我们反思和总结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经历,提升思考的深度和广度,心得体会需要不断摸索和调整,因为每个人的经历和情境都不同,下面是多客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煤矿安全体会心得范文6篇,感谢您的参阅。
煤矿安全体会心得范文篇1
一周的煤矿安全培训活动圆满结束,回顾整个培训,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培训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老师和同事们请教,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事故典型案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安全基础知识,进一步巩固自己安全理念和防护能力,为安全生产打下基础。
针对培训内容,利用短暂的培训期,我认真听讲师讲课和做笔记,通过整个培训,深刻理解、领悟煤矿安全对正常稳产高产的重要意义。自身对煤矿安全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培训的意义,自己也有全方位领悟。搞好煤矿安全培训是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内在要求,是“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重要治本之策。因此,对广大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高度负责态度,增强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脚踏实地的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扎实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工作中,安全生产管理,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灵活应用安全管理的五种手段;督促,检查,
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工作,应突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四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每天的工作应在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员工提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文明,安全的生产环境。做好单位安全生产的安全保障工作。
这次培训虽然时间只有短短一周,但我系统的学习到了安全理论、安全管理知识,从授课和讨论中我学到了很多有关安全工作的精髓,充分了解到做一名合格管理人员的责任。而安全工作如不能保障,所有的一切将一笔购销。经过这次的培训,让我对安全管理这个领域有了充分认识,今后将与他们一道努力工作,以安全为重,以安全为魂,以安全为旨,共同托起企业安全的职责。
煤矿安全体会心得范文篇2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们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很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交通工具逐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方便。就因为有了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胁。
20--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 。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20--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某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20--年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训。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安全这永恒的话题,将伴你我终生。
煤矿安全体会心得范文篇3
近日,太平煤矿下发了《关于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的通知》,组织全矿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违章作业害人害己》警示教育片。我作为一名一线职工,认真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违章作业害人害己》,并参加了本工区以“学规程、析案例、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促生产”为题开展的安全大讨论活动,对警示教育片中的三起事故记忆深刻。三起不同的煤矿事故,三个不同的违章行为,却造成了相同的事故后果——伤亡事故的发生,令人痛惜,发人深思。三个典型的煤矿事故案例,告诫我们必须要时刻牢记“违章就是违法,违法必受惩处”。
据安徽煤矿安监局对以来发生的819起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其中70%以上的事故都是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造成的。《违章作业害人害己》就是由安徽煤矿安监局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而成,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下发并要求全国煤矿企业组织学习的警示教育片,分别讲述了刘桥一矿“12.15”较大运输事故、丁集煤矿“1.4”运输事故和刘庄煤矿“3.31”机电事故等典型事故案例,这三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都是违章作业。警示教育片中,相关责任人声泪俱下的话语令人警醒——“只要工作中‘三违’行为不除,下一个伤亡的人可能就是我、就是你、就是他。”“如果不想失去这份工作,更不想失去生命,请工友们一定要牢记,工作中千万不要‘三违’。”真实典型的事故案例、血与泪的诉说再次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观看完警示教育片,我们每一名员工都应该好好反思,工作中一定要遵章作业,远离“三违”,做好自保、互保和联保工作,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做一名安全文明的矿工,绝不让事故发生,绝不让悲剧重演。
近日,澄合王村煤矿组织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在该矿二楼会议室集中观看了《违章作业害人害己》安全警示教育片,片中通过刘桥一矿、丁集煤矿和刘庄煤矿,三个煤矿职工因“三违”而引发的伤亡事故案例,再一次给我们说明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是第一位的。三起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违章操作,为什么违章事件屡禁不止呢?往往是违章人认为控制力强,对作业环境和条件变化能够掌握,偶尔几次违章都没有出过事,就把潜在的危险抛之脑后。一旦环境、设备、人员发生变化,就很可能引发事故。这类情形在工作时间不长的青年员工中较多见;二是在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的情况下,有些职工的安全思想和警惕性就会不自觉地松懈下来,在操作中很容易产生轻视心理,不严格按规程办事,时间一长就养成习惯性违章;三是有的职工脑子活,为了抢时间赶工作进度,图省时省劲,投机取巧,简化操作过程、减少施工工序等,置安全措施于不顾;四是有些职工认为自己熟悉工作环境和作业程序,只要把握主要的操作规程即可,作业时粗枝大叶、不拘小节,他们往往对“看得见”的危险比较警觉,对暂时没有发生危险恶果的潜伏危险掉以轻心。
回想起《违章作业害人害己》三起事故悲惨场景,我心中就像压了一块大石头,我只想给所有矿工朋友说两句话:工友们,每当你走向岗位,肩上承担着亲人的等待;工作中一定要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自保、互保和联保工作,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规章制度不应成为障碍,是它给了你最多的关爱,警钟长鸣,幸福长在。
煤矿安全体会心得范文篇4
目前煤矿是我国主要能源生产企业,对推进社会建设和发展起着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煤炭赋存条件比较复杂,很多自然灾害与之并存,导致开采难度加大,危险程度增高,加之其他不确定危险因数,导致煤矿事故率极高,因此如何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难题,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降低生产事故,保证鑫国煤电公司职工生命安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课题。下面就如何抓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些心得浅见向大家介绍一下。
在安全生产上我们四个矿业公司全面建立安全管理、会议、隐患排查治理、质量评价、奖惩等制度160余项。也加大了安全的投入20_年,投资20_余万元为6对矿井装备了安全调度系统,购进3台综掘机和2套采煤机组,同时,狠抓了雨季“三防”、冬季“四防”和地面安全管理,确保了地面安全生产。从制度和生产环节上都进行了严密的设计,以确保生产安全和生命安全。可生产安全形势依然严重,威胁生命安全的局面仍然存在。那这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我认为这主要是一些公司和一部分人没有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落实和推进好“安全第一”理念,使生产安全服从于生命安全。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绝不能把它看作是一条故弄玄虚的宣传标语,或者当作一种华而不实的安全理念。而是每一个生产设计、生产流程、技术操作等各方面都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第一。保障人的生命安全成为我们企业首当其冲要考虑和解决的最重要问题。
煤矿安全体会心得范文篇5
根据《中共x县委员会办公室、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矿实际,我矿在20__年2月5日至2月7日组织集中学习三次,个人好学习了一些x县煤矿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文件和书籍,我深深地吸取了教训,同时也明确了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以:“进一步加强做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经过本次学习,这不但是给我职业生涯前进方向敲响了警钟,更是让我明白了,不论从事各行各业安全是我们保证一切最基本的知识,如果是以我们个人的疏忽、不负责任而造成不可预想的重特大事故,我们将定会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因为一个疏忽你葬送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和美的家庭,毁灭的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想想如果是我们一个失误所造成的后果我们此生当如何偿还?
为能更好的把握住安全,不但要加强自身的对安全的深刻了解,更要注重安全的落实,不论任务的大小轻重,我们首先要想到的就是我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论是任务安排,技术措施的学习讨论,现场实施情况,都要我们一一的不厌烦的不流于形式的落实下去,并且复查是一定不可少的。煤矿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要紧抓不松,现结合本岗位工作需要,谈下安全工作要紧抓的几点要求:
一、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任何一个企业要有序运转,都必须制度执行制度必须严明。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不抓制度执行,制度就没有效果;不抓制度落实,就等于没有制度。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落实,一切等于零。
二、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企业的生产必须有高素质员工队伍为依托,企业应配备专门安全培训人员,对各类可能出现的“三违”要必须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教育。
三、加强现场管理,落实一项措施,胜过十句口号。现场管理工作一直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软肋,推行安全责任监控和安全信息监控,对各个岗点、地点的不安全隐患实行动态循环控制,努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查处现场“三违”人员,每次事故的发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 “三违”,“三违”人员要狠抓、要严处。要狠抓现场施工措施落实情况,根据措施要求,班前会要求查处违规人员,对于现场班组长、安全负责人未把好安全关,给予严肃处理。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超前预防能力。做到对不安全因素“发现得快、控制得住、排查得早、解决得好”。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不定期地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对查出的隐患做到“五落实”进行整改,加强对重大隐患危险源的整改监控,把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提前到对隐患责任的追究,对违反隐患排查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
对于员工提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适当给予奖励。
安全重于泰山,是我们最常见的常听到一句话,有多少时候我们只把这这句话抛在脑后,又有多少时候我们才真正觉得这句话的重要性那,想想那些血淋淋的教训,那些血淋淋的经验我们怎能忘记安全重于泰山那。
煤矿安全体会心得范文篇6
?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重要技术规章,可谓煤炭行业的宪法,其地位无可取代。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煤矿生产的实践经验表明要保护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从根本上搞好安全生产。搞好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改善劳动环境、提高矿井的事故预防能力,由传统的事故处理型向事故预防型的观念转变。
近年来,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多发,特别是20xx年发生了6起重特大水害事故,损失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主要是对煤矿防治水工作不重视、防治水措施不完善、井下探放水工作不落实。针对重特大典型水害事故的教训,非常有必要对《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条款作出修改,从而更加严密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提升防治水技术和工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
?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共有44条,本次修改了39条,只有5条(第二百五十三、二百七十四、二百七十六、二百七十九、二百八十一条)没有修改。
通过学习新版《规程》,我觉得新版《规程》 中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防治水技术人员、探放水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
二是要求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水害预防和预警机制,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撤出井下受水威胁地区的所有人员。
三是明确了采掘工作面的探放水方法,井下探放水必须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
四是增加了新建矿井有关防治水规定。
五是对水淹区下采掘作出了明确规定,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
以上所谈的,只不过是对新版《规程》与2010版《规程》对比后的一些字面认识。不可否认煤矿井下生产、环境恶劣条件艰苦、工艺性较为复杂,能否搞好安全生产成为一个煤矿企业是否能健康发展的标志。新版《规程》确立了“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煤矿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结合我们生产的实际,我们必须在认真组织学习好新《规程》的前提下,认真学习好每一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操作技能。同时抓住人的不安全因素,加大狠反“三违”的力度,杜绝冒险蛮干的现象,并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细致入微的搞好安全工作,做到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汇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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