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制定可以减少纠纷的发生,提升商业信誉度,合同的签署可以确保双方在争议时有明确的证据和依据,以下是多客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规划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
规划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上级主管: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上级主管: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为了共同促进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律师网(甲方)推荐律师,达成以下约定:___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___
1、甲方负责承担乙方在甲方网站个人主页的设计与制作、内容的维护与宣传。
2、甲方负责在律师联盟推荐律师专区显著位置对乙方进行宣传(请选择:___□照片名字□名字)。
3、为乙方提供网上专用账户用于信息咨询与发布。
4、将有关的咨询及委托及时转至乙方在律师网的账户。
5、定期组织律师间的交流活动。
6、开通乙方发展的律师网会员帐号,并提供相关协助服务。
7、甲方有权对乙方与律师网有关的咨询代理业务进行核查,并保留取消乙方作为律师网推荐律师资格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___
1、在联盟专区挂乙方介绍,包括照片、简历、经典案例介绍、联系方式等。
2、在律师联盟推荐律师专区进行宣传(请选择:___□照片名字□名字),扩大知名度。
3、乙方在甲方网站拥有一专门咨询账户。
4、所有公开咨询,乙方都可以参与解答,发布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从而提高自己;对于指定咨询,只有所咨询的律师可以进行解答。
5、乙方自己发展的律师网单位会员,可提取会员费用的50%作为收益(以律师网名义签订服务协议),如需发票,需加付发票总额10%给乙方。
6、乙方需提供劳动争议案件代理经验相关证明或经过甲方相关培训。
7、认真做好律师网的会员咨询服务,并保证回复合情合理。
8、全面、及时、认真地处理聘请律师意向。
9、维护律师网的声誉,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三、在登记并支付了年费之后,乙方即可获得“推荐律师”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甲方在收到乙方款后,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四、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重复顺延。
五、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合同篇2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 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规划设计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序号
文件及资料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三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序号
规划设计成果名称
内容要求
份数
提交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 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 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 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 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甲方应 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 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规划合同篇3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 托 方:
设 计 方:
签订日期: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
委托方:[ ]
设计方:[ ]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 ]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 他: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 称 :
规 模 : 用地 人口 其他
阶 段 : 区域规划 总体规划 分区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专项规划 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 (比例尺[ ])
地形图电子文件 (光盘 软盘)
其它资料
时 间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 [ ]套
彩图 [ ]套
说明书或文本 [ ]套
时间 [ ]
第七条 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 ]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 ]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 %,计[ ]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 ]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 种方式解决: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 设计方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 案 号:
经 办 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规划合同篇4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1.2项目地点1.3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平方米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层数:
其中含
商服面积:平方米层数:
住宅面积:平方米层数:
管线名称:长度:
1.4其它:
第二条委托服务内容:
2.1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2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3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4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5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2.6其他
2.7任务完成日期
第三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内容要求份数提交时间
第四条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20xx年]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2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 %,即(大写)万元(小写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
5.1.5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20xx年]162号和黑建规[20xx年]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
5.2.2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5.2.4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3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规划合同篇5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承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以及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及规章,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规划设计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规模:
4.规划阶段:
5.规划设计内容: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 规划设计基础资料、成果文件的提交
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附表二)所列规划设计与相关文件资料。
2.乙方应按(附表三)的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文件。
3.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甲乙双方在规划设计项目进行过程中,可另行签订《项目阶段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4.乙方提交的正式成果,均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技术总负责人名章、单位技术专用章和资质专用章(即四章齐全)。否则不作为正式成果,不负任何技术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规划设计收费及支付进度
(一)本项目收费
1.分项收费
2.总收费
本工程总收费为:
(二)付款进度
1.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完成后,定金抵做规划设计费。
2.乙方完成 工作时,甲方应向乙方再付总规划设计费的 %;乙方提交 时甲方应向乙再支付总规划设计费的 %。
3.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规划成果时,甲方向乙方结清该项目全部收费。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划设计资料和建设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规划设计费,否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或拒交规划设计成果。
3.甲方对乙方进入现场作业人员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甲方须维护乙方的规划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本合同规定的规划设计内容进行规划设计。
2.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规定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成果的质量负责。
3.乙方负责向甲方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规划设计方案,协助成果报批。
第五条 违约责任赔偿办法
1.甲方如不能按时向乙方交付规划设计资料,原定完成规划设计时间应按甲方实际交付资料的时间向后顺延。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三个月内无法进行工作时,本合同自行解除,定金不退。
3.如因甲方提供资料有误,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如中途变更规划设计要求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设计返工或影响进度时,乙方除延长规划设计成果交付期外,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加规划设计费用。
5.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应减收规划设计费。
6.如因乙方规划设计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除在规划设计上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向甲方减收或免收规划设计费。
7.如甲方不履行合同,先行向乙方付给的定金不再退还。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则双倍向甲方退还定金(指签订合同后不开展工作)。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填写本合同附件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规划合同篇6
委托方:
设计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辽宁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其他: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蓝图[]套
□彩图[]套
□说明书或文本[]套
□时间、地点[]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万元。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万元作为定金及启动资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30%,计[]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可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规划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委托方[]份,设计方[]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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