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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依法治县工作总结6篇

通过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工作中的不合理之处,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通过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下面是多客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乡依法治县工作总结6篇,感谢您的参阅。

乡依法治县工作总结6篇

乡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1

根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统筹安排,1月4日,镇党委政府党委委员武装部长xxx、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xxx及退役军人服务站其他工作人员一行5人下村开展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体系建设年度考核,对各村服务站年度退役军人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镇对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各项部署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考评打分,评优除劣,力求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切实提升我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现将凌城镇各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汇报

(一)现场查阅台账情况

好的方面:经翻阅各村台账并询问在场工作人员发现,本年度各村退伍军人服务站均能根据上级各部门的要求,切实完成了退伍军人信息登记采集、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与悬挂光荣牌等工作,台账整理较为清晰明了,各项要素齐全;

不足之处:部分村台账资料现场照片较少,未能切实体现工作开展情况。

(二)走访退役军人家庭

检查组入户走访部分退役军人,了解村服务站当年工作开展情况。好的方面:经了解,各村能够做好接待退伍军人政策咨询、思想疏导,积极做好入户安装光荣之家牌匾、解决困难退伍军人的生活问题,大力宣传退伍军人的相关政策,使退伍军人解开心结,平复矛盾。在春节、八一等特殊时段确实开展了走访慰问工作;

不足之处:部分退役军人反应个别新上岗村服务站工作人员对退役军人政策掌握不够,需要加强政策学习。

二、下步工作打算

本次考核发现,各村退役军人服务站今年在退役军人保障服务、政策解答、拥军崇军等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辅导:

1、国防教育有待于加强。各村需加大对村民国防教育的力度,提高双拥工作的认识,集思广益,多开展有宣传力度,有传播力的双拥工作。

2、各村优抚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需重点解决本村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密切镇村两级服务站沟通联系,共同为退役军人护权益谋福利。

乡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2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1年)》和《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按照市委3456工作思路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以市场监管、法治先行理念为先导,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全局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营造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秩序法治氛围。现将2021年度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按要求上报《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撰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并将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导,年终有考核。

二、按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每年度都按时上报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1年,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报告》,2021年初按撰写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弘扬宪法精神,把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位置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把宪法法律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强化宪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决策管理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法制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四、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在2021年三合一清理权责清单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及完善工作,并将编制完成的权责清单经市编办审议通过并公布。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调整而变动的事项,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2021年机构改革又增加了价格、知识产权等职权,及时更新梳理行政职权共计8类,分别是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583项,行政强制55项,行政检查7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职权26项,共计176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5539项,追责情形共计9766项。确保市场监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法定职责。

五、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各项改革

(一)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

1.集中办开展情况

我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21年6月底正式投入使用,中心进驻了公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道路运输管理、残联、市场监管等28家设独立窗口的市级部门及企业;财政、审计、退役军人、烟草专卖等16家单位纳入综合窗口;进驻窗口工作人员107人。除涉密、有特殊场地需求的事项外,中心进驻集中受办理事项700项,占全市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数的86%,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2.规范办开展情况

一是结合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完善省级推送到我市的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实现省、州、县、乡、村事项要素五级十二同,即做到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全市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等化服务。二是将市、乡(镇)、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全部录入网上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建立动态调整和维护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应上尽上。同时,我市在政务服务事项的完善过程中对依申请办理的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的办事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要素做到规范、准确。

3.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开展情况

我市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政办发〔20**〕133号),梳理形成了《**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278项,网上办事项720项,一次办事项609项;印发了《**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榜公示关于公布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是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梳理形成《**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407项、网上办事项692项、一次办事项723项、不见面办事项125项、就近办事项147项、全市通办事项85项。

目前,改版升级的政务服务平台于12月1日上线运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处于动态调整及进一步规范中,根据省级要求,我市网上办事项可办率达95.5%,共1170项,符合省级考核指标要求。

(二)不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6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55号),**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152号),文件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改革方式,要求充分认清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苦性,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t;红河州工商局关于转发深入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监发〔20**〕70号)、《**市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的函》(**市监函〔20**〕2号),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红河州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尽快落实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

2.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服务

**市于20**年12月29日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共106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2项,审批改为备案的2项,实行告知承诺的19项,优化准入服务的82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4种方式进行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证照分离改革的推开,极大地促进了创业热情,截止2021年12月20日,**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0980户,其中:内资企业374户,注册资本(金)710324.70万元;私营企业4865户,注册资本(金)**13882.19万元,投资者人数7619人,雇工人数31379人;个体工商户35396户,资金数额399500.21万元,从业人员73302人;农民专业合作345户,出资总额29130.14万元,成员总数**461人。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6300户,其中:内资企业41户,私营企业846户,个体工商户537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云南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市于2015年9月29日,顺利启动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9号)文件要求,于2017年9月30日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按照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年5月整合22个部门的40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23号)、《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红工商企注字[20**]**号)文件要求,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再作为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

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同时,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1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六、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

商事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数量急剧上升,给注册登记窗口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我局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实行限时办结制,窗口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深入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改革新政的贯彻落实。

1.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注册资金的最低限制和首次出资比例,降低了企业的准入门槛和准入成本。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公司登记698户。

2.稳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履行了双告知义务。目前,仅保留了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28项前置审批项目和法律明确的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31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0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严格执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文件要求,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告知企业需要同步完成涉及多证合一整合事项的共享信息填报相关事宜。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

4.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自2021年5月27日起,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改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名称。

5.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注册,启用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无纸化并压缩企业注册时间。申请人可享受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只用一网的便捷高效服务。企业开办时间由原先的5个工作日进一步缩短为3个工作日。该平台有效地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集申请受理、审批核准、结果反馈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功能,让多个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按需共享,实现高效运行、科学决策、主动服务、智能监督、开放协同和韧性兼容等特色,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释放创业活力,提升办事效率,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地释放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红利。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442户,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登记企业160户。

6.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放宽市场主体住所权属证明限制。放宽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设立种植养殖基地、在同一楼宇或同一市场内开设分支机构,不再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放宽一址多照,突破一个地址只能登记一家市场主体限制。允许母子公司、基金公司与其管理公司或出具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证明,即可利用同一地址设立多个市场主体等三个放宽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以最畅通的市场准入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7.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和《云南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7﹞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企业简易注销。并于2021年4月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注销流程,为企业提供在线办理清算组备案渠道;降低注销成本,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注销公告途径;精简材料,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材料,与税务部门共享清税信息。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74户,实现了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8.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在保留传统登记方式的同时,申请人通过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手机app,在线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等业务,并同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让最广大的创业主体充分感受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便利,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创业的制度性成本。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审核通过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开业登记1487户。

9.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总体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21〕30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努力解决市场主体注销难问题。

10.全面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定下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83号)文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t;**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21〕36号),实现除特殊登记业务外,企业登记受理、审查、核准等业务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

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及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刻领会国家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的勇气及决心,结合市场监管自身的工作职责,将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对其中提到的创新监管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未来监管的新模式,新方向。

2.起草市场监管部门及全市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及方案,从市场监管部门开始运行,逐步推开。整合全市各执法部门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将监管对象进行分级量化,区分适用对象,分别采取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及双随机监管模式,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并行检查,通过监管资源的整合,达到监管效果最优化。

3.对于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全覆盖式监管模式,对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公示,并进行数据归集,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违法者收到惩戒,使合法者收到保护,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监管对象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对抽查对象名录库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实行全覆盖监管,营造了服务发展、公平竞争良好环境。

2021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下发的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共有1306户,其中企业2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个体工商户1037户。通过抽查,255户企业中,未发现问题204户,有4户已办理了注销登记,有39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有1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有3户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有4户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其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39户,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违法行为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1.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以城郊结合部、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监管地区;以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降压降糖药、血液制品、疫苗、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出租证照、出租柜台、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销售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为重点打击行为,1-12月对药品批发企业检查了5户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检查总数达到195户次,对各级医疗机构检查总数达到157户次。

专项检查主要开展了包括血液制品排查专项整治、疫苗使用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零售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等。共检查经营单位141家,督促37家单位进行了整改。

2.开展药品监督抽样和基本药物抽样工作。2021年共抽检药品31个批次,其中:基本药物10个批次、中药饮片21批次,被抽验单位涉及医疗机构5家、药品零售企业4家。经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有5个批次的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涉案金额合计830元,已全部立案查处。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普法宣传,提高服务和执法能力

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监管对象法律意识,2021年,我局采取现场教学、视频会议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的培训学习。其中,针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共计3次,参训人员达440余人次;针对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共2次,参训人数为80余人次。通过培训学习,使参训学员进一步夯实了药学理论基础和药品管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和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提升药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宣传模式,以2021年安全用药月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活动共接受咨询人数100人次,发放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安全法》、《疫苗管理法》相关宣传资料800余份。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用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2021年,针对中药饮片质量专项监督抽验,对5起经营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出。涉案药品货值金额830元,共处罚没款2352.00元,没收不合格药品0.88kg(货值金额104.00元)。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5件案件均在**市门户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九、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21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暨收家治家工作座谈会3期,提升贫困户思想认识,强化其内生动力;组织54名挂联干部职工开展扶贫走访工作10次,为贫困户送去衣物、家电、粮油等生活必备品,货值金额3.77万元,切实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投入资金7.3万元用于保障驻村工作队员伙食等补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2万余元、水泥90吨、化肥30吨,帮助挂联村及贫困户发展产业,改造危房、提升人居环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朋普镇团结村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义务植树活动,帮助发展小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老年人协会自行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献爱心捐款活动,共捐款2950元,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认真开展社会综合治理。

1.大力开展双打工作

以电子商务、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三大领域为重点,重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60余户次,督促整改2户次,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件。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集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重点企业商户,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结合市场反恐维稳工作专项整治和缉枪治爆专项整治,加强行业乱象治理,累计开展线索摸排190次,向市扫黑办移交线索5条,核查市扫黑办移交线索6条。

3.联合开展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集贸市场、河(湖)沿岸等重点区域无证无照经营排查工作13次,查出无证无照经营户325户,引导办照229户,立案查处11件,发放宣传资料8400份。

十、认真落实一对一法律帮扶制度

(一)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培训

认真组织各类市场从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一是加强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知识;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药械及保化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获证企业法律法规标准培训等。2021年共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8期2759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8次,累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8万余份,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

(二)双零行动服务中小企业

积极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广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现代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促进中小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经营的主体意识和管理水平。积极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深入推动辖区内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品牌、效益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查阅企业认证档案、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报告、管理体系相关的关键记录等,检查获证企业和认证活动情况,促使企业能依照认证标准和要求加强管理。二是组织全市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参加州局组织的宣贯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三是开展企业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实施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十一、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

我局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对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行政监督,要求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建立健全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纪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廉政建设。

十二、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共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1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9件(主办3件,协办6件)。为加强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提案建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加大提案建议的办理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提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市监发〔2021〕33号),明确责任领导、督办领导、事项负责人,强化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和办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力度,有效推进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做到办理结果让委员、代表满意。对于协办件我局积极与主办单位联系,对于主办件我局及时跟进办理,主动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进度,直至代表、委员满意为止。2021年,我局共主办建议1件、提案3件,办理结果全部为a类件,切实做到了面商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十三、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21年我局未收到过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未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十四、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在年度考评中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每年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由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保证每年至少有1件案件由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端正应诉态度,积极出庭应诉,履行举证、答辩等法定义务,认清自身在行政应诉活动中的地位和责任,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努力维护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中,定期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强化党委委员依法行政意识、转变思想观念,从心理上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接受程度,从而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通过与法律顾问进行案件讨论,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对应诉策略与技巧进行学习掌握,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21年,共处理行政上诉重审案件1件,二审案件1件,起诉案件2件。

十五、严格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任追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切实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2021年我局处理完成行政复议案件2件,在复议过程中做到及时提交复议材料,认真处理行政复议。

十六、依法受理行政赔偿申请,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费用核拨规定,落实行政赔偿责任。

乡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3

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一手抓机构组建,一手抓工作推进,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退役军人事务各项职能,取得较好成效。现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报告如下。

一、年度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升队伍能力

一是全面部署推进。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作为分管负责人,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牵头抓具体工作,其他业务科室协调配合的职责明确、分工到位的组织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切实提升能力。认真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建立完善学法制度,局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参与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及相关法律宣传等活动。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活动和人事、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督,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二)推进改革,提高政务效能

一是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深化简政放权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加强部门协同,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取消调整证明事项。

三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梳理我县政务服务权力事项清单、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权力事项清单,做到权力事项减材料、优程序、压时限。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解决军人退役报到、落户、社保、医保等多次跑、多头跑的问题,方便群众办事。

(三)充分履职,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一是全面完成安置任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军转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开展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专题培训班,并在兰陵县优越农机化培训有限公司建立培训基地,开展多形式的前移、适应性培训。

二是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广泛开展宣传,严格把握政策,全县申请办理人员1745人次,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规范做好优抚工作。全面做好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全面、及时做好新增抚恤补助对象的审核工作及享受抚恤补助对象新标准的调整落实工作,准确落实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相关行政给付工作,依法规范办理伤残等级评定(调整)等行政确认事项。

四是切实做好信访调处工作。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全力抓好信访工作。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室,并聘请1名专职律师为全县退役军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四)健全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认真抓好建章立制。作为新部门认真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出台了多项规章制度。

二是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落实集体重大事项和重要执法工作集体决策制度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执行,从机制上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机要、保密等相关工作。严格抓好工作执行,通过自查等多种手段,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20xx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意见》精神,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建立局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参与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合同的审查工作,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增强行政措施的可操作性,防范行政风险,节约行政成本。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制度建设还需持续加强;二是退役军人法规政策体系亟待重塑;三是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设定的处罚条款实际工作中难以执行;四是基层行政机构和服务体系“手和腿还没长齐”,基层部门没有专职法治机构和法治人员,人员力量与担负的任务不相匹配。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xx年,我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升能力、健全机制、充分履职,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切实落实好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规制度,加强权利保障,防范社会风险,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机制制度建设。立足我局工作实际,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发文、清理、保密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建立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机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退役军人一件事办理,推进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新机制、打造最优法治化环境。

三是努力构建矛盾防范化解机制。全力抓好退役军人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制定信访工作办法,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落实首办工作责任制,减存量防增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强化政策落实,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发挥好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让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诉求有渠道、服务有保障。

四是依法规范履行职能。树牢“懂军人、爱军人,全心全意服务退役军人”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服务保障、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工作,实现新发展,展现新作为,不断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乡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4

20xx年以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涉军领域依法治理,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小组,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督促检查依法治理工作。

(二)带头学法守法。积极落实党组集体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及《中国共产党党章》等法律法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建设实践,牢固树立权威之上、权力服从法律观念,努力做到自觉崇尚、坚决捍卫。

(三)自觉接受评议。在县人大对我局开展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测评中,带领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边评边改,以评促改,对标先进,务实作为,实现依法行政能力、工作质量、服务效能“三提升”,测评结果满意率为100%。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落实各项政策,用心用情服务退役军人。

1.严格贯彻执行《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多次召开全县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专题会议,协调单位缴费及困难企业认定,圆满完成第一阶段任务,截止目前,全县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共受理、办结1009人,办结率100%;医疗保险受理、办结8人,办结率100%。

2.严格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安置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20xx年接收登记转业士官21名,拟定《20xx年转业士官安置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量化评分排名选岗的安置办法完成安置任务,20名士官安置到全县各部门及乡镇事业单位,1名士官到国企工作,安置满意率达到100%。

3.认真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稳步推进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及周边环境整体提升项目,围绕省委“一区三地”定位,省定首批实施的12个项目,已完工7个项目,正加快推进项目4个。精细组织烈士公祭日活动,20xx年9月30日四川省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在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西部战区政委吴社洲,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省政协主席柯尊平,省委副书记邓小刚,西部战区副政委兼战区空军政委姜平等500多名各界代表参加此次活动,此次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得到了省、市领导一致好评,我县褒扬纪念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动了“一区三地”目标的全面实现。这次活动的开展,在全省褒扬纪念工作“6+1”中率先亮出川陕苏区名片,也在全国开创了自烈士公祭日设立以来第一次在非省会城市举行类似活动的良好先例。

4.调处涉军问题时首先做到主动找法、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建立每日局领导坐班接访的制度。集中开展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通过组织信访、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召开专题会协商解决历年沉积的信访遗留问题,切实减少了信访遗留问题“存量”,维护了退役军人的权利。上半年累计完成23件网上信访案件的回复工作,现场接待800人次,做到了涉军信访稳定可控。

(二)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升普法执法工作水平。

1.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或自学形式利用职工会、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强国”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知识考试,合格率达到100%,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锋大讲堂”,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聘请法律顾问1名,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对我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等工作的指导作用。通过多措并举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履职能力。

2.强化普法宣传。根据《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建设法治通江”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一月一主题”进行法治宣传,结合20xx年退役军人光荣返乡开展“依法参军全家光荣”专题法治宣传工作,依托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33个乡镇(街道)以及357个村(居)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英雄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拥军崇军氛围。

3.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横幅、展板等传统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自觉接受广大退役军人的监督。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打算

回顾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着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最多跑一次”改革需不断深化等问题。20xx年,我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升能力、健全机制、充分履职,不断深化政府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落实好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规制度,加强权利保障,防范社会风险,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认真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方案》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等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册、讲解法条精神等方式,向退役军人、军属及其他人员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中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待遇保障、抚恤优待、就业创业、教育管理等政策规定,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精神及时传达到人民群众当中。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机制制度建设。立足我局工作实际,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发文、清理、保密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机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退役军人“一件事”办理,推进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新机制,打造最优法治化环境。

四是努力构建矛盾防范化解机制。全力抓好退役军人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制定信访工作办法,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落实首办工作责任制,减存量防增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强化政策落实,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发挥好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让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诉求有渠道、服务有保障。

五是依法规范履行职能。树牢“懂军人、爱军人,全心全意服务退役军人”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服务保障、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工作,实现新发展,展现新作为,不断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乡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5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法治创建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落实县委法治精神,继续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务求实效、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实力、魅力、活力”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更实措施依法做好民政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弱势群体提供最有力的保障,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在促进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工作整体水平等方面取得新发展。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及时调整充实工作班子,严格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做到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切实把法治建设纳入工作总体布局,积极探索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推进法治建设计划的深入实施。

(二)深化普法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三年,要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激励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在提高学习实效上下功夫,确保我局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落到实处,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走向深入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三)围绕依法行政,提高民政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结合今年的“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做好各项行政职权的分类整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实行首问负责制,健全公开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逐步形成操作性强、内容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化的内部审核,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考核的实效性,增强全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四)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民政局依法治县工作例会制度;三是,强化经费保障。严格按照创建法治的工作要求,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经费,并逐步增加投入,确保法治创建活动、法治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乡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6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局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结合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做为贯穿我局工作的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推动我局工作有序稳定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以强化组织领导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落实局领导班子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一窗通办”工作。

2.根据《毕节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法宣办关于20xx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政策法规科及时对局机关在线学法人员进行信息维护,使全体干部职工能及时按要求登录法宣云平台参与学习。

3.健全学习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健全完善局机关学习制度,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我局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把法治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学习纳入局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在学法用法平台参加学习;20xx年安排局领导班子参加的集体学法活动2次,局机关在线学法参学率达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职能作用的发挥;着力优化服务环境,健全完善权力清单,贯彻落实“一窗通办,一次办完”工作要求,提升公共服务质量;落实责任,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及合同签订审核把关工作。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贯彻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决策,不凭个人主观臆测,不搞“一言堂”,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3.加强决策监督,确保科学决策。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要管理事项中的重要作用。

4.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推动依法行政责任制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思想政治及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制度,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认真履行法治政府职能;局机关不断推进行政责任制落实,严肃违法责任追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机关作用,引导好、服务好、管理好退役军人群体,不断推动法治毕节建设工作纵深发展;全面推进政务公示、退役军人来访服务全过程记录工作。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制定20xx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促进其对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理解、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网络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宪法,英雄烈士保护、优待抚恤、烈士褒扬纪念、国防教育、兵役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退役军人事务开展情况——包括20xx年退役军人工作取得的成绩,重大(复杂)信访案件工作进展等信息,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及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宣传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取得经验及教训;宣传退役军人事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宣传退役军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服务方面特色做法和取得成效。

2.通过“广告式”宣传开展“双拥模范城市”创建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传播媒介,对我局发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动态进行报道,重点介绍我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取得的成果,及时更新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宣传;在城区广告宣传牌、led显示屏、宣传橱窗、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对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成果进行宣传。

3.抓住“4.15”、“8.1”建军节等关键时间节点,结合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模式,开展局机关及部分退役军人法律知识宣教活动。

4.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宣教活动。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精选典型案例并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选择开展宣传,积极向市法宣部门报送优秀案例,进一步扩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增强法治宣传的影响力。

5.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活动。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结合机关、学校的不同特点,深入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等形式多样的法律宣教活动,引导退役军人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氛围。

6.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结合企业中常见的问题,尤其是与退役军人相关企业中涉及的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中退役军人法律素质,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防止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7.参加法律知识竞答活动。积极响应司法局关于参加应急普法知识竞答及参加民法典知识竞答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各类知识竞答,参与竞答率均达到100%;在竞答活动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意识;在活动后认真做好总结,及时将竞答情况总结报送司法局。

(四)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是“七五”普法工作收官之年,为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工作,为“八五”普法开展打好坚实基础,我局根据落实相关文件工作要求,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我局认真开展各项普法工作并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迎检工作准备。

二、存在问题

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有待提高,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上还有差距。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责任意识,把依法决策贯彻到决策全过程。要在确定议题、研拟方案、协商协调、听取意见、论证评估、审议决定、贯彻执行、调整纠错等各个环节都要坚持依法办事,以切实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自觉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在生活中,遵纪守法、廉洁自律,24小时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养成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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