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需要考虑到读者的背景和知识水平,避免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和名词,调查报告通常具有特定的结构,以确保信息的有序传达和组织,下面是多客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物业小区调查报告5篇,感谢您的参阅。
物业小区调查报告篇1
调查对象:
xx小区
调查人员:
王xx
调查目的:
xx
指导教师:
李xx(教授)
周xx
1、源泉小区物业管理现状
调查提纲:
通过对源泉小区的住户和居民进行询问和走访调查,源泉小区目前的物业管理公司为金桥物业管理公司,该公司的法人为刘源,该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小区的过程当中存在着很多的漏洞和不足,例如对小区安全管理方面没有尽到自己应有的责任,卫生服务也相对差,各种的便民服务也难以让人满意,基础设施维护不到位,对居民的要求和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正确的解决,通过分析,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部分为外部原因,但是大部分还是与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本身有关。通过与该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的交谈,同样也了解到在物业管理工作中他们所遇到的难题,也了解到一部分他们公司的发展现状和水平。通过对双方材料的研究和整理,我们小组成员对该小区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们自己的几点可行性建议。希望能够对小区今后的管理工作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调查过程及内容:
20xx年12月5日星期三上午八点我小组成员前往延吉市源泉小区进行研究调查,在达到小区门口后,我们就发现一个特别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该小区的出入口前居然没有设置电动门等任何出入管制设施,而且另我们更为吃惊的是,当我们进入小区的时候,竟然没有任何物业管理人员前来询问我们的身份及目的,那就更别谈要求我们填写出入人等信息登记表等必要的程序了,我们可谓是不费吹灰之力就轻松的成功‘混入’该小区,我们首先绕小区走了一圈,之后我们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该小区没有任何的休闲娱乐场所和设施,而且该小区的楼层和角落处的垃圾不时的映入眼帘,此时,该小区‘脏乱差’的印象已经在心中形成。
后来发现该小区还存在乱停车、乱放自行车的现象,后来发现小区内部不时的有人员在流动,于是我们采取了现场随机调查询问的方式,向12名小区住户询问了他们对该小区的`不满意之处及他们理想中该小区的模样。之后我们对小区用户描述的问题和现象进行了实地的勘察,发现确实存在着诸如楼道的墙壁陈旧、甚至脱落等现象,由于不便进入小区用户的住房内,所以有些问题未能进行实地的勘察,此乃无力之举。
后来我们找到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向物业管理人员介绍了我们的身份和来意,并就以上调查和总结的问题与该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了详细的交谈,经过分析和交流,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承认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确实存在着不足和应当改进之处,但是也向我们耐心的介绍了其中有些问题并不属于他们职责范围之内,也向我们口述了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我们分别对上述问题一一进行了讨论,得出了令人比较满意的结果。交谈之后,双方都很愉悦,在向对方道别后,我们返回学校对调查的记录和笔记进行了整理,大概内容分类如下:
1、该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2、这些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3、如何正确处理这些问题
主要问题:
经过现场调查和住户的反映,总结出以下问题:
1)部分楼梯间墙壁陈旧,应该进行粉刷
2)小区没有保安人员,给小区安全管理带来隐患
3)小区内停车秩序混乱,应加强管理
4)常有人到小区散发广告,住户反映,也存在不安全因素
5)小区老鼠和蚊蝇较多(特别是蚊子),环境脏乱,建议加强管理
6)小区内出现业主丢失自行车情况,要求加强管理
7)小区随处可见垃圾,卫生服务需要加强
问题主要原因:
1)该小区的楼房已经有一定的楼龄,出现此现象是合理之情。
2)该小区没有保安人员是因为物业管理费中无此项目。
3)小区停车秩序混乱是因为没有专门的停车位,也没有负责车辆管理的专职人员
4)常有闲杂人等到小区散发广告是因为该小区入口没有电动门等限制措施,也没有做好相应的出入人员登记表。
5)环境脏乱,积水较多是滋生蚊虫较多的原因,住户居民把不吃的食物到处乱丢,引起食源,是造成有老鼠的原因
6)小区经常出现丢自行车现象,一方面是因为对进入小区的人员没有进行很好的监管,另一方面原因是因为该小区没有一个专门停放自行车的自行车棚,自行车乱放,给小偷以可乘之机。
7)造成垃圾乱丢的现象是因为一方面该小区的卫生服务本来就不到位,造成破窗理论的上演,另一方面该小区没有张贴注意环境卫生等宣传标语,使人们不注意,最主要原因是因为该小区的垃圾箱太少,而且分布不合理。
合理化建议:
1)可以和业主一起商量,在各位业主集体同意的情况下,向每位业主收取一定费用后联系建筑公司尽快施工。
2)可以和各位业主商量,在征得各位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向每位业主增加收取保安人员的物业管理费用。
3)可以建立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对小区有车的业主进行档案登记,对每个车辆固定车位,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
4)小区入口设置电动门,对进出人等进行人员登记。
5)通知小区业主把各种废弃食物集中放在统一的一个位置,安排专门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以放置驱蚊和防鼠药物。
6)在小区的合理位置开辟一个场所,建设一个自行车棚,这样就可以避免乱放,也可以减少丢自行车现象。
7)安排保洁员要及时清理角落和小区垃圾,在明显位置张贴保护环境的公益性标语,并在人员活动多的地方多设置垃圾桶数量。
物业小区调查报告篇2
物业管理是今年镇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三个突破之一。物业管理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也是迎接挑战、自我加压、探索新课题的过程。
一、目前我镇物业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镇城管办在七个城区社区各选一处居民小区做为物业管理试点,打破社区原有的小区负责制的管理模式,重点在脏乱差的无人管小区开展物业管理。上半年工作重点是选定试点,解决遗留问题,成立业主委员会。城市七个社区的试点具体情况为:
1、社区:社区选择三星花园小区做为试点。三星花园位于东城区闫家坝地段,共有居民近一百户。该小区前期开发遗留问题很多,围墙未建好,没有物业管理用房,长期无人管,垃圾成堆,草坪损毁,很多业主对在此居住失去了信心,打算卖掉房子。对于物业管理,多数人拥护,但缺乏信心。经过初步测算,要在该小区建立物业管理,尚需七万元解决遗留问题。社区在小区召开了业主委员会筹备会,向各家各户发放了物业管理倡议书,征求有关意见。下一步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
二、社区:
社区去年最先推行物业管理,并成功地在粮食局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建立了业主规约,协助小区实行了物业自治管理。今年,社区将综合批发城作为物业管理重点整治单位。综合批发城有业主近三百户,建成十多年来,没有物业管理,遗留问题多,一直是县城城市管理、卫生创建的死角难点。经走访,综合批发城要实施物业管理需解决四大遗留问题:清掏化粪池、拆除消防通道上的违章建筑、恢复大门及门岗、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总测算费用近五十万元。经过半年多的协调,目前成立了小区业主委员会,简单疏通了下水道,基本拆除了消防通道上的违章建筑,向开发商争取了两间门面作为物业管理用房,已由致远物业公司拿出了初步管理方案,并正在协商解决大门及门岗的问题。7月30日晚,镇政府组织在综合批发城小区召开全体业主会议,正式宣布小区管理移交县致远物业管理公司,该小区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观山社区:
试点一:佳美公司宿舍区。因佳美公司(原一建公司)改制时已将其宿舍区(建筑公寓)移交社区,并和镇政府签定协议,不再承担建筑公寓内的卫生创建等任务,请求取消建筑公寓做为其创建包干责任区。建筑公寓有居民六十多户,以前社区在小区内实施过物业管理,后因少数业主私搭乱建而中止,成为无人管小区,后来小区卫生包干到佳美公司,但缺乏长效管理。现在社区已召集业主代表开会,下发选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下一步再确定物业管理方案。
试点二:原天鹅宾馆院落。此事由农办牵头,镇城管办协助,在现场走访了业主。针对院内的环境问题,我镇拿出了初步改造方案。因院内主体繁多,改造资金庞大,我们已向县政府反映,准备召开相关责任主体的协调会,解决环境问题后再议物业管理事宜。
四、老西门社区:
老西门社区做为老城区,无人管小区最多,县长热线投诉最多,创建任务最难,实施物业管理的难度也最大。社区先后在百货庭院、电影庭院、土产庭院、酱园厂庭院、商业新村、桥头花园等地开会走访,征求业主意见,了解物业管理现状,最终确定在电影庭院、酱园厂庭院和土产庭院实施物业管理。目前准备筹集资金解决电影庭院的物业管理用房和大门的问题。
五、渫阳社区:
试点一:农资大市场。农资大市场一期工程建成多年,二期工程尚未售完。建成以来市场物业一直由市管中心(宏天物业)管理,但建设方和业主对物业管理强烈不满,准备重新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经社区推荐,建设方多方了解后,拟定由致远物业公司接管。从五月份开始,致远物业开始走访业主,制定了初步管理方案,得到了建设方的认可。八月份,县房管局准备采取邀标的方式,重新聘用物业公司。试点二:旺佳园。旺佳园共有业主75户,一部分是原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另一部分是新开发楼房入住户。由于新迁户入住前交纳了两年物业管理费,两年期满后,物业公司退出,现在小区没有物业管理,而且由于以前管理不规范,公共部分占用严重,业主强烈要求实施物业管理。目前,社区已在小区内召开了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张贴了有关宣传法规,投票选举了业主委员会,下一步准备拟定物业管理方案并召开业主大会。
物业小区调查报告篇3
物业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其职责是集中多种管理服务职能,整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效地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居民生活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城市居民对生活质量和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与日俱增,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自然成为了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当前,由于消防警力、业务经费、管理体制、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多数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缺乏信任基础等原因长期存在,致使委托管理的单位、小区特别是多产权建筑滋生大量的火灾隐患。当前,各类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数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律意识观念不强
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了解不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都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然而,一些物业管理单位对此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造成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动性,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各类火灾隐患的滋生和生长。
(二)一些物业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不高
在平时在履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个别物业管理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知识,学历层次、专业技术偏低,安全意识差。大部分小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有些单位仅满足于有人在岗,而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种消防设备的运行及日常的防火巡查情况却不甚了解,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运行的正常与否毫不关心,对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声响不闻不问。有的值班人员能够发现问题,但不会解决问题,更有甚者直接关闭了之。一些单位消防器材无人管理,内部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现象严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突出,消防设施器材长期处于缺损状态。一些单位与开发商、业主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职责,缺少协调配合,导致旧的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新的火灾隐患又迭出不穷,久而久之,大部分消防设施的功效特别是联动功能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致使投资上百万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
(三)大部分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其最终目标是服务于与业主的各项合同约定,也就是说,其只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而目前普遍情况是物业管理单位在与业主的交接过程中有很多单位和业主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没有明细的合同约定,致使物业公司对消防设施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管理到什么程度均不明确,而大部分业主特别是住宅小区业主也基本不关心除电梯运行及环境卫生等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导致部分消防设施不能时刻处于工作状态,或有故障而不能及时得到恢复,影响了设施的工作效能;
(四)物业对部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业主缺乏管理
部分业主往往只注重自己居住、工作场所的小环境,而缺少对建筑、小区整体安全的考虑,借着装修之名,肆意扩大装修面积,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增加夹层扩大防火分区,改变建筑结构、楼梯形式,封堵排烟口、强占圈围疏散走道等,而物业单位为追求经济利益,害怕得罪业主,未尽到劝阻和管理责任,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情况下未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妥善处理相关时宜,而只是认为我不是执法部门根本管不了这些事情,从而放任发展,增加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负荷,造成了大量的“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五)物业管理单位准入缺少消防必要条件
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虽然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对物业管理公司拥有的技术人员数量上有明确要求,但没有规定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加上目前很多建筑特别是非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企业基本上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附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和管理不分的体制严重制约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工作开展;
(六)消防设施日常维修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于业主多且分散,在公共场地的使用、车辆的停放、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等方面业主与物业之间很容易引起矛盾,造成双方产生不信任和纠纷的情形,加上传统的“主仆”观念影响,物业管理处于被动弱势地位,导致物业管理费用不能及时收取。同时现有法律对建筑大修理基金的收取、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实施单位,提出年度使用计划及分项目维修经费预算报告书,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将维修基金分批拨付实施单位,其操作程序复杂,很少有物业单位有决心和耐心去申请和使用这笔经费,致使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七)消防安全管理未纳入委托管理的正常范畴
在日常的监督执法过程中,笔者遇到这样的情况,由于与业主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有些物业管理单位未通过任何移交手续擅自撤离小区,致使小区的日常管理全面瘫痪,而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随即聘请了新的物业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而消防部门进入该小区进行监督抽查时,往往注重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但由于原物业单位未将建筑主体的审验情况及消防设施的相关维护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委员会也没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委托物业单位管理范围,则新物业管理单位就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消防部门只能把责任落实到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是由所有业主选举产生的非法人临时组织,不具备法律责任承担能力,这就极大地增加了小区火灾隐患的整改难度,大大加大了消防部门的工作量。
二、解决当前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问题的对策
(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目前物业管理的现状,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完善组织机构,确保业主委员会人员的相对稳定。规范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处置问题的程序,明确合同约定中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规定每幢建筑(或小区)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应通过竞标形式进行,严禁单产权多使用建筑或多产权建筑开发公司委托下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把建筑消防设施的委托管理作为业主聘请物业公司管理的先决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有人管理,明确物业管理单位的接管时间并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移交的手续;
(二)提高物业公司的准入门槛
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应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并把通过消防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消防资格证书作为核发物业管理单位资质证书的前置条件。同时要建章立制,制定消防部门与建设房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把物业公司拥有消防专业人员的数量、消防管理能力的强弱及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申领、等级评定的范畴,提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物业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导
区级政府应将街道、社区范围内的物管单位纳入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的考核管理范围,定期保量的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把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作为今后消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并把物业管理单位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的视线,把规范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作为加强各类建筑、小区消防工作的基础内容,同时,物业单位要主动地与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现小区内出现违章违法行为,物业单位应及时报告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切实将一些隐患扼杀在襁褓之中。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久拖未改的物管单位及个人应依法严肃处理,从严处罚;
(四)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
切实加强对物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街道安全办要具体抓好摸底、统计汇总工作,督促落实,防止漏报漏训。通过培训,使物业管理人员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切实学懂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项消防安全职责,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管理人员要做到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力争使物管单位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岗位人员素质有所提高。
(五)规范对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已明确了维修基金制度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使用是否公平、合理,将直接影响到每一名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完善规范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尤其应明确公共部分具体设施设备相对应的维修基金使用原则、程序等,建立物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防火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切实解决火灾隐患、经费等问题,对于需要动用房管部门的专项修理基金,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应帮助物业单位协调各业主,或者物业单位以粘贴公告的形式告知各业主,以便尽快地启动维修基金,以保证火灾隐患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总之,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牵系于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共同努力,物业管理单位充分认清火灾形势和火灾危害,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努力为居民的安居乐业和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证,才能营造居民小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物业小区调查报告篇4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规范的物业管理是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战略中的重要内容, 市物业管理工作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排,我们对__市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一、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总体看,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物业管理市场处于发育初步阶段。二是物业管理总体水平较低。三是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好。四是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体制不完善。
(一)物业企业现状
我市物业管理从 年前后开始起步,至今发展仅 年时间。据调查,截至 年底,在我市注册的物业企业共有24家,其中三级资质企业10家,从业人员367余人。外地物业企业在我市开展服务的3家,从业人员约32人。
(二)物业发展现状
目前,全市共有物业管理小区34个,物业管理面积239.1万平方米。
1、新建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我市新建住宅小区主要指20__年后开工建设的住宅小区,共有16个,房屋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1.2万余套,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其中有国际现代城住宅小区获得__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
2、 老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老小区主要是20__年建成的住宅小区,共18个,房屋建筑面积96.1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0.85万余套,物业管理覆盖率不足50%。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情况。从20__年开始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来,累计归集资金1372.79万余元。
(三)小区业主委员会现状
截止20__年底,全市住宅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6个。在调研中发现, 90.5%的小区业主对物业状况漠不关心,造成业主大会召开困难。61.9%的小区在业主入住几年后仍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于前期物业管理状态。个别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50%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规范,未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62.5%的小区即使按规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也未能起到应有作用。
(四)物业管理行政机制现状
在《物业管理条例》及《 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中明确:
(1)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对社区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对社区内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
(3)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对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相互关系进行协调。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市房管局人手不足,对物业管理中的问题疲于应付;街道、社区居委会很难插手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对物业公司无法制约,物业公司通常对其不理不睬,对工作不配合甚至是阻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正常工作。按照《 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中有关职能的划分,物业管理涉及国土、住建、民政、城管、物价、公安、工商、供水、供电、质检、通信、街道、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但各相关部门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缺乏相关的应急机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导致物业管理问题突出。
20__年以来,我市针对物业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 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市房管局也出台了配套性文件《 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规范 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市城区物业服务费指导价格的通知》《关于规范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老住宅小区物管水平、发挥业主自治机构作用、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二、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物业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服务公司小、弱、散突出。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近几年来我市物业公司数量急剧增加。但从总体看,发展参差不齐,平均每个物业管理小区建筑面积仅7万平方米,物业公司管理面积也不足10万平方米,由于管理项目较小,管理规模不大,综合实力差,专业化水平低,造成物业服务社会资源浪费,效率低、效益差,也难以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物业服务行业。
2、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强。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物业企业主动上门服务率为32%,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人员的综合满意度为61%,这表明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不是很强。
3、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不规范。一是少数企业以牺牲业主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小区环境为代价,产生的各种污染等负面影响直接侵害了业主的利益。二是少数物业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擅自在小区公共部位开展经营,全部收入归企业方所有。三是少数物业企业存在恶性竞争,低价倾销,压低服务标准。
4、物业管理企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一是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及时满足。二是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人员。例如日常维修是物业管理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维修不及时、不到位,使业主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出现矛盾。
5、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环境存在缺陷,经营困难。一是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据调查,我市24家物业企业的34个项目,有31个项目亏损,几个项目硬撑不下去了,只有被迫撤离所服务的楼盘。二是政府没有建立物业服务调节机制和平衡机制。例如:同一职能机构管理着水电气的价格与物业服务价格,却没有建立相应的平衡机制。当水电气的价格不断上升时,物业服务成本随之增加却没有消化来源。同样,其它成本费用价格上涨时,物业服务成本仍然没有消化来源,导致了收入支出的剪刀叉现象,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的危机日益突出。三是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报酬低。调查表明,我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平均报酬仅1200元/月,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且没有购买任何社会保险,劳资双方潜在矛盾十分突出。
(二)物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服务费收取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服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导致住户有意见而拒绝缴费。二是业主物业消费意识淡薄。较大一部分业主来自农村,对物业管理概念不深,对物业服务的配合度不高,接受不了这一新生社会产物。三是建设工程遗留问题随着物业交接,将问题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成为住户不缴费的借口。五是由于业主自身的原因,如业主内部纠纷、业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缴费不及时等。
2、建设工程遗留问题引发物业纠纷。
有以下三种情况:
(1)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主要表现有:
①尽管通过了竣工验收,但向业主交房时仍存在共用设施设备不完备的情况,如管理区域内的环境、道路、景点等设施未完工,影响业主居住,房屋本体外墙渗漏等等。
②由于前期物业服务现在大多仍为开发商属下的物业公司承担,因此多数业主认为开发商对建设质量的完善与有关承诺的兑现责任自然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并往往以此作为衡量物业公司服务效果的重要指标。
③开发中的工程质量遗留问题很难及时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问题遗留到物业使用阶段,业主接房后往往很难与开发商打交道,从而很容易转嫁给物业公司,引发矛盾。
(2)开发商物业销售中遗留下来的问题。主要有:
①未安装一户一表(前期的老小区及集资房);
②销售广告内容与实际交房时不一致;
③擅自将小区公用部分(如屋顶、公共绿化地等)承诺给少数业主使用;
④擅自改变公共设施用途、物管房用途、会所及车库用途等。
(3)建管不分带来的问题。我市开发企业下属的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往往被定位为促销或售后服务,仅作为开发的附属产品,一些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一锅吃饭,导致了部分物业公司失去了独立生存的能力。
3、老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差,缺乏专项维修资金。我市2000年前建成的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水平低, 基础设施设备差,娱乐休闲设施很少。目前许多住宅小区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急需维修养护和改造;娱乐休闲设施也急需改善,而这些小区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根本无力进行旧小区改造。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困难。主要集中为已办理了房产证的业主,他们不愿意再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就造成了一幢房屋或一个小区只有部分业主归集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开发企业挪用已归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般由开发企业统一收取,再交到财政局、房管局指定的专用帐户上。开发企业不及时上交给房管局,造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拖欠,很容易激发与业主间的矛盾,给后期物业管理带来困难。
(三)小区业主委员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过程中存在着瑕疵。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规范,未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导致成立后,作用发挥普遍不理想。在实践中,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缺乏有效的手段,使业主难以有组织地参加管理和表达对物业管理的看法。
2、组成业主委员会的人员结构不够理想。委员们多是由退休的老年人组成,年龄结构老化,知识水平及专业素质普遍不是很高,法律意识相对淡薄。
3、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无法自行解决。业主委员会的资金来源可通过三种方法筹集:一是由小区全体业主分摊;二是通过经营小区公用部位的收益来获取费用;三是通过赞助取得。但在实际的操作中,这三种资金来源渠道均有很大难度,几乎就无法实行。由于没有经费来源,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都很难开展。
4、业主委员会没有自己的办公用房或办公场所。据调查,我区80%的小区没有业委会用房。如果租房作为办公用房,不仅费用高,而且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也不方便。
5、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召开的困难大。时间、地点均不好确定,与会业主很难达到2/3以上,业主参与意识不强,就连书面征求意见也有难度,导致很多重大事项无法决定。
(四)物业管理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物业管理立法滞后。除了_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有关章节规定和_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地方性相关配套法规外,一直没有国家级行业法规可以遵循。其次,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具体表现在:法律责任不清楚;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经济关系不明确;作为经济合同一方主体的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诉讼资格等等。
2、物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物业管理涉及到规划、建筑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会交织在一起。从全市看,缺乏一个部门有效的协调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业管理关系难以理顺,多头管理问题久拖不绝;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街道、社区的综合协调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房屋管理由房产部门负责,但房屋性质改变却责任主体不明确,行政监管力度不大。如:大多数小区业主将车库用于住房或经营,接通水、气等,存在安全隐患,居民反映强烈。而水、气主管部门认为只要用户申请,符合安装条件,就可以办理使用手续,但作为房屋主管部门的房管局却无法干预。
3、物业服务缺乏市场竞争机制。我市物业服务市场还没有真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多数物业企业并不是通过招投标进入物业市场的,造成了许多物业企业缺乏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据调查,我市专业物业公司只占37.5%,开发商下属企业占54.1%,外聘服务企业占12.5%。多数物业企业与开发商是相互依赖的关系。
三、完善物业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我市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的建议和措施。
1、创造条件,积极鼓励物业公司兼并、合并,走强强联合之路,做大做强物业公司,做响物业公司品牌;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实体兴办物业公司,对从事老小区物业服务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和优惠。
2、提高物业企业管理水平。一是物业企业应当在严格执行《物权法》,争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时,提高经营能力,加强与业主、业委会的沟通交流,达成共识。二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创新服务项目。将每一项服务工作的程序都规范化,编制成具体的《操作手册》,成为员工的行动指南。三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服务团队。物业服务企业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更应该注重个人素质方面的培训。四是物业服务公司实行收费考核,建立内部激励机制。
(二)加快我市物业行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1、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税免收,所得税减半征收;对农转非40、50人员参照国有企业下岗40、50人员政策执行,鼓励企业扩大农民工使用,增加就业岗位。
2、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们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深入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和《 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对小区环境的重要性,使物业企业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范围内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推动整个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建议和措施。
1、逐步推行业主诚信档案的建立。对小区业主在水、电、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的交纳、参加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等会议的出席率、自觉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等相关行为逐步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2、政府相关部门参与业主委员会的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应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下,在房管、公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按程序进行,并将有关材料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房管局备案登记,公安机关根据备案登记表刻发印章。 3、将业主自治机构的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围。业主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领导,参加社区居委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同时,邀请社区居委会参加业委会的活动,对业主与业主之间,业委会与业主之间,业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社区居委会应当主动出面协调处理,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协助。
4、加强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提高业委会成员的总体素质。
(四)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新机制的建议和措施。
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行政新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党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构成的三方联动的社区服务工作新机制,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公司经理在社区居委会党组任职,社区居委会干部义务担任物业公司总监和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并在小区中设立社区便民服务部,由物业公司指派专人值班,负责接待处理业主投诉和日常生活事务,业主委员会定期值日,社区居委会配备专门的物管员,落实好相关的经费。共同帮助物业公司调解纠纷,协调矛盾,特别是解决公共服务、户籍、计生、社保、民政、就业等涉及民生的问题。
民政、公安、计生、社保、人社、国土、住建、房管、工商、供水、供电、乡镇办事处等部门的窗口单位与物业企业进行对接。在物业企业代业主办理日常生活事务时,职能部门应提供便民服务通道。业主自己办理相关手续时,要求提供该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的证明。使业主们慢慢地认可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这一级组织,渐渐地接受物业这一行业,逐步形成物业管理服务意识。同时,启动职能部门领导问责机制,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问责,提高部门管理的主动性,逐步形成政企联动的小区管理社区化机制。具体步骤上,可选择城区建筑面积较大、入住率较高的小区作为试点,积累经验,后期稳步推进。
2、建立前期物业管理监管机制。从房屋预售开始,物业管理应同步介入,对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网建设等提出专业的合理性建议供开发建设企业采纳,为后期物业打下坚实的基础。物业企业前期介入所产生的费用可由开发建设企业承担。建立物业招投标竞争机制。根据我市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启动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
3、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探索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新机制。建议将物业矛盾纠纷纳入司法调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调解制度,化解居民纠纷和及时处理侵害居民合法权益的事件。
另外,物业纠纷中的大部分由房屋质量和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不完善引起的,在小区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时加强管理,在物业承接查验和房屋交付使用方面实行备案制度,严格房屋质量和设施设备配套关,为物业管理奠定硬件基础。
物业小区调查报告篇5
市地处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前些年金融业发展状况并不理想,金融生态环境出现严重恶化,并一度被定为“金融高风险区”,几年来经过政府与金融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地方政府出资置换高风险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实现了全国首家地级市将金融工作作为党政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不仅成功摘掉了“金融高风险区”帽子,而且辖内金融业开始步入良性循环,区域经济金融初步呈现互动协调发展态势。
一、金融生态环境的治理:创建金融安全区
1999-是市金融生态环境的治理阶段,当时尚未系统地提出金融生态这一概念,而是定位于创建金融安全区,着重解决银行经营的流动性和安全性问题。期间,人民银行、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由相互抱怨观望逐步走向相互理解支持,工作中牢牢抓住“三个点”,群策合力,共同治理,成功摘掉了“金融高风险区”帽子,创建安全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以救助支付风险为焦点,全面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被确定为“金融高风险区”的直接导火线就是城市商业银行爆发支付风险,因此创建金融安全区首先从救助支付风险着手,在资金和政策安排上进行重点倾斜,确保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人民银行有效发挥风险监管者和最后贷款人作用,紧急筹措救助资金5.68亿元,及时封堵支付缺口进而消除了支付危机。地方政府积极发挥行政职能,半年时间帮助清收不良资产1.17亿元、保全资产7.25亿元,弥补前期亏损、呆账损失、拆借高息共计4亿多元;率先实施了地方财政出资置换商业银行不良资产8亿元,为全面化解其经营风险奠定了基础。
二是以打击企业逃债为重点,大力整治社会信用秩序。银行业出现高风险主要是由企业大范围不规范改制引起的,因此创建金融安全区的重中之重就定位在打击企业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债权完整,开展大规模整治社会信用秩序活动。人民银行牵头组织金融部门对恶意逃债企业实施联合制裁,大力维护金融权益。地方政府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成立创建金融安全区领导小组,大力实施“诚信”工程,社会信用状况逐步好转。
三是以撬动信贷增长为亮点,在发展中化解历史风险。引导树立从发展中化解历史风险的经营理念、以贷款增量来稀释存量风险对银行业走出惧贷和惜贷阴影、步入良性发展至关重要。人民银行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加强窗口指导,有效发挥央行再贷款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以增加信贷投放来化解历史沉淀风险。地方政府出台信贷奖励政策,研究由财政出资成立贷款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和银行放贷提供便利条件。
二、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政银互动考核
xx市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阶段,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重点由单纯的维护金融债权,逐步扩展到以全面改善社会信用状况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建设上来,着重解决银行的运行质量和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问题。人民银行、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由相互理解支持进一步演升到互助合作、协力共建,工作中注重牵好“三条线”,稳步推动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
一是以整顿存贷市场为引线,规范银行内部竞争秩序。化解金融高风险之后,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需从规范内部运行环境入手,理顺银行之间的竞争秩序,共同维护金融的整体利益。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签订《维护存款竞争秩序同业公约》,促进银行间公平竞争和创安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对信贷市场的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机构规避“垒大户”风险,督促金融机构利用信贷登记系统查询贷款大户,避免盲目竞争和一哄而上形成信贷集中风险。
二是以建立政绩考核为主线,改善银行外部运行环境。辖区个别政府部门的地方保护主义带来的行政干预问题,暴露了创安工作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软约束,将创安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成为推动金融生态环境改善的主动力。人民银行密切关注创安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建议将创安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进行统一考核。地方政府建设“诚信”将创安作为重要内容,将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各级政府政绩捆绑到一起,形成了政府考核金融、金融考核政府的“双考核”局面,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真正驶上“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共同参与”的快车道。
三是以推介重点项目为连线,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成为改善金融生态的一项核心工作。人民银行适时传导宏观货币政策,加强区域经济金融协调性研究,积极为银行信贷投放指方向、找出路。地方政府积极为银企合作搭建平台,多次以召开银企互动会、项目推介会等形式,大力促进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协调发展。金融机构积极实施“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结合地方产业政策来调整信贷结构和增加资金投放,经济金融初显协调互动发展态势。
三、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问题的提出及建议
市开始进入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阶段,着重解决银行业的效益性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要尽量避免较大的利益冲突,逐步形成一种政银企互动发展的格局,兼顾政银企“三方面”利益的均衡。当前市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中面临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再是一些简单的'表象问题,而是涉及到制度安排、法制建设、行政干预等深层次问题,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努力解决的问题重点。
1、银行制度安排的合理性问题。银行作为金融生态环境中的生存主体,其法人治理结构和金融服务状况成为生态环境的一部分,而目前银行的一些制度安排不尽合理,如地方金融机构产权不明晰,经营中不能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信贷管理中重风险约束轻绩效激励,争抢大企业信贷忽视小企业市场等等,严重影响到金融生态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建议各级政府积极督促辖内农村信用社加快改革进程,建立并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和业务经营,提高自我生存能力;各银行要加快内部制度改革,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适时调整信贷营销策略,在大企业信贷竞争成本上升和资金集中风险加大的状况下,尽可能将营销重点向中小企业转移,不断提升对地方经济的服务水平。
2、司法部门执法的独立性问题。法律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尚不完善,司法部门执法过程中独立性较差、效率不高,在涉及金融问题上表现为金融胜诉案件执行难,主要是由于法院执行力量不足、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等问题所致。建议各级法院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独立性和公正性,合理调集人员组成金融案件专门执行机构,定期组织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切实提高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各级政府部门应尽快转变行政理念,兼顾银企案件纠纷中双方面利益,消除司法干预和地方保护思想,有效保护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3、市场规律约束的外在性问题。经济的外在性是指某种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对无关者的影响,外在性的存在意味着市场失灵,如银行无法通过市场约束来对企业逃债进行惩罚就是市场失灵的表现,是一种负的外在性,而赖以消除市场失灵的制度建设又尚不完善,如对逃债企业不能有效实施严厉惩罚,对诚实守信者又不能带来相应利益,这易引导其他企业的逃债预期,亟需健全相关的制度保障来消除这种负的外在性。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快征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权威性的企业信用评级,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着力改善区域内的社会信用状况,强化社会信用对企业的约束;研究完善《破产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使破产起诉成为强制企业还贷的“杀手锏”,依靠法制建设来强化市场约束。
4、中介机构从业的公正性问题。银行经营中的许多业务与中介机构具有密切关系,如对企业评级授信、发放抵押贷款、接收抵贷资产等都需要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的公正程度将对银行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在目前法律和行规约束软化的现实情况下,中介机构在利益、人情和权力等影响下可能会做出对企业有利的评估,如高估企业资产来骗贷或抵贷、低估银行准备处置的抵贷资产等,人为增加银行的信贷风险和资产处置成本。建议政府加大对中介机构行业的整顿规范,严格行业准入和行业监管,对作假者坚决清出资产评估市场;注重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一系列专业化的中介机构发展,打破评估行业的行政性垄断,增强行业竞争性和行业自律性,促进中介机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诚信水平。
5、地方政府行为的双重性问题。市场经济下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行为具有积极和消极的双重作用,市场失灵时政府调控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行为(如政府出资成立贷款担保机构)就显现出行政干预的积极性,而市场正常运行中的政府破坏市场规则对经济主体进行约束的行为(如政府剥夺银行抵押优先受偿权)就暴露出行政干预的消极性。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的一些行为往往把握得不到位甚至错了位,需要调控引导时政府反而缺位了,不该插手干涉时政府却又越位了,损害了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行政效率。建议政府切实从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将金融视作辖内一种产业来扶持发展,正确处理政银企三方面利益的均衡关系,在对银企进行行政干预时以是否有利于推动二者的合作发展为标准,杜绝以损害银行利益来发展地方经济的短期行为。当前,迫切需要政府在成立担保机构、构建征信体系、改善融资软环境等方面进行积极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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