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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经济调查报告6篇

每个人都要养成在参加调查之后,进行调查报告写作的习惯,想必有很多人都在为怎么写好调查报告感到发愁吧,以下是多客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宅经济调查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宅经济调查报告6篇

宅经济调查报告篇1

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株洲的调查反映近年来的发展面貌,从而体现出株洲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生活和经济方面取得巨大的进步,为株洲以后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政策和经验。并为将来的株洲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

二、调查过程:

调查安排:①从报纸、新闻、网上查询资料文件;②走访个别乡镇

调查时间:20xx年寒假。

调查地点:株洲市城区及个别乡镇

三、社会调查结果:据调查,株洲人民的生活水平及生活环境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其主要表现在:

(一)、吃的讲营养

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居民的消费习惯、消费观念在逐步改变,食物消费注重结构的调整,注重讲究营养。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269元,比2000年增长28.3%,年均增长5.12%。主要表现为主食消费比重下降,农村居民人均主食消费308元,占食品消费支出的24.32%,比2000年下降1.8个百分点,各种营养较丰富的副食类消费增加,如:2005年肉及制品人均消费

286元,比2000年增加149元,增长87.59%;水产品人均消费32元,比2000年增加14元,增长77.77%;水果类食品人均消费45元,比2000年增加26元,增长36.84%

(二)、穿着讲时尚

过去农民不富裕是一衣多季,现在农民富裕了是一季多衣,而且非常注重讲究服装面料、款式、和品牌。过去的布鞋、胶鞋也被各式皮鞋、波鞋所替代。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消费167元,比2000年增长70.42%,年均增长11.21%。其中人均服装支出118元,比2000年增长118.54%,年均增长16.93%;购买面料支出2.2元,下降45.13%,年均下降8.83%。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鞋帽袜类支出40元,与2000年的32元相比,增长了25.11%。

(三)、住房讲宽敞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大部分住上了好的楼房。2005年全市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309元,比2000年增长70.73%,年均增长11.33%;年末住房面积人均36.4平方米,比2000年多了7.1平方米,增长24.23%,年均增幅4.42%。其中,楼房面积26.6平方米,增长40.71%,年均增长7.13%,占住房总面积的73.12%。钢筋混凝土面积20.5平方米,增长49.64%,年均增长8.44%;砖木结构面积15.9平方米,增长5.33%,年均增长1.10%。现在一幢幢高楼大厦处处可见,它们不仅外观新颖漂亮,而且室内装璜考究、设施齐全、美观舒适,改变了原来基本不装修、室内没摆设的状况。

(四)、家电讲高档

随着收入的稳步增长,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政策的落实,农村居民一改过去买得起家电而用不起电的状况,冰箱、洗衣机、空调等高档家用电器已不再是奢侈品,正成为农村居民生活要素的重要内容而逐步走进寻常百姓之家。截止2005年底,郴州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洗衣机30台、电冰箱29台、彩电93台,比2000年分别增长66.73%、163.61%、89.83%,年均增长10.81%、21.24%、13.72%。一些更为高档的热水器、空调等耐用消费品正在成为收入水平较高农户的消费热点。

(五)、文化娱乐丰富多彩

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日益改善,农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越来越高,文教娱乐费用的支出不断增长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用于文教娱乐方面的支出344元,比2000年增长30.81%,年均增长5.52%。2005年底每百户农户拥有组合音响23台、照相机5架、家用计算机2台、高档乐器1台。

(六)、交通及环境的大幅度改变

就在不远的过去,株洲还在以一副满面尘灰的老旧形象示人。如今,一个覆盖株洲整个城区的城市提质项目“一江四港”综合整治工程现已启动,其中,湘江风光带河西段已开放,河东段即将开工;霞湾港综合治理全面启动;白石港、建宁港等整治方案已通过审查。抚今思昔,不少株洲市民感叹“恍若隔世”。

长期以来,株洲在得到“工业实力超群”赞誉的同时,却忽视了“家园”的功能。为偿还50多年的环境欠账,株洲以铁的手腕治污。08年以来,累计关停污染企业123家,拆除烟囱352根。“十二五”株洲将基本关停污染企业、基本解决污水直排湘江问题,实现沿江两岸企业污水零排放。

对于株洲市民来说,穿行于大街小巷的明黄色公共自行车,已经成为了大伙眼里的“幸福颜色”。目前,株洲公共自行车租凭系统达到1000个站点、2万辆车,一年多时间里借还人次达到3000多万,成为全国自行车运行状态最好的试点城市,形成了集生产、研发、运营、管理域一体的“株洲模式”。

“以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的生态宜居城市”为定位的株洲,以一幅“山水桥城”的美好蓝图吸引全国26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前来取经。今年,株洲实现路名、建筑名等概念性城市资源货币化,出租车、广告招牌等政府性资源市场化,体育中心,文化园等非产业性资源产业化,城市盘子越做越大。

4年多来,株洲共改造城市主次干道和大街小巷187条,共美化1620多栋临街房屋,改造210多张卷闸门,拆除4.2万余个防盗窗,整治1.1万余块招店牌。新栽灌木100多万株,绿化覆盖率超过50%。神农城、湘江风光带、华强文化基地和职教城四大“精品工程”快速推进。其中神农城利用3000亩土地,建设不需要政府投入一分钱。护环境做出贡献。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宅经济调查报告篇2

刘家场镇位于武陵东延余脉,是两省三地五县的交界点。全镇国土面积292平方公里,人口8.5万。 近年来,刘家场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三农工作,始终抓住农民稳定增收这一核心,着力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得到长足发展,农业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我镇农产品产量稳步增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民收入大幅提升、群众生活显著改善,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山区农村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

一、现状与特点

1、农林牧全面发展,主要农产品产量成倍增长。我镇处于山区、丘陵、平原结合地带,全镇拥有山林面积27万亩,而耕地面积仅33708亩,且大部分耕地属挂坡地,非常贫瘠,无法推广机械化规模种植,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2006年,我镇水果产量仅2963吨,出栏生猪仅5.99万头,山羊1.27万只,出笼家禽15.34万只。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我镇从发展多种经营到农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从产业分割到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种植业、现代畜牧业发展,农业生产正在加快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粮食、水果、牲畜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提高。2010年,水果产量1.1万吨,生猪出栏12.58万头,山羊4.7万只,出笼家禽57.5万羽。分别是2006年的3.8倍 、2倍、3.7倍、3.8倍。

2、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农村面貌显著改善。高度重视农业基础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坚持以治水兴镇为重点,在全镇组织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掀起了一轮又一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热潮,农村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大提高。目前,全镇有小型水库1座,各类堰塘990处,总储水量300万立方,灌溉面积1.1万亩。建成水窖830个,水池730个,蓄水总量达268万立方。建成集中供水点三处,日供水规模达980立方。坚持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两大生态工程,森林覆盖率达54%。。全镇26个村居建成通村公路总里程200公里,实现通村公路全覆盖。

3、农业产业化经营蓬勃兴起,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明显加快。山区特色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全镇生猪饲养达到18.37万头,出栏12.58万头,能繁母猪饲养达5400头。土鸡养殖达82.9万羽,出笼57.5万羽,存笼25.4万羽。山羊饲养达到7万只,出栏4.7万只。在此基础上,突出山区特色,引导发展具有一定基础的养蜂、食用菌、花卉苗木、高山蔬菜、干果山货等产业,力争形成特色规模。新成立了15家专业合作社,涵盖了畜牧、柑桔、食用菌等十个方面的农业产业,兴民畜牧、喜洋洋等合作社已成为带领山区农业发展的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全镇村居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有18个,其中三堰淌、河田坪、官渡坪已达30万元以上。

4、农民收入稳步提高,生活条件显著改善。随着党的惠农政策的不断强化,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扶贫攻坚进程的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公共服务加快向农村覆盖,行路难、饮水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逐步得到有效解决,农民的经济状况、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从2006年到2010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情收入由2849元提高到6780元,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全覆盖,农村居民享受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深入实施镇村一体化战略,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较十五期间增长一倍多。建成区面积扩大到4平方公里,控规编制面积达10平方公里,基本完成了中心城区和重点开发建设片区的控规全覆盖。农村集中居住小区、商住楼盘数量、质量逐年提升,居民居住习惯悄然改变。

二、矛盾和问题

1、农民增收问题。农民增收困难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近年来,我镇围绕这个中心,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的农业,刘家场镇农业已初步形成了两种三养(种柑橘、种食用菌、养猪、养羊、养鸡)为主的支柱产业。但总的看来,农民增收的形势仍不容乐观。由于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价格低迷,农民从种养业中得到的收入不高。同时农民工资性收入也很少,农民增收的难度明显增加,农民收入增长趋缓,收入受阻。农民靠政策增收、靠天增收成份较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建立尚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2、村级债务问题。现在债务大多是集资修路、兴建学校或办企业和借款上缴税费所致。由于村里欠部分农户的钱和部分村民不偿还过去的欠款,因而对村干部的工作和正常收费都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在开展一事一议和集资兴办公益事业方面困难重重,阻力较大,很难得到实施。可以说,村级债务已成为困扰村干部的一个最头痛的难题,迫切需要国家和省出台相关政策,帮助化解。

3、农业基础实施建设薄弱问题。首先是饮水难问题,刘家场境内多为崇山峻岭,饮水难一直困扰着当地群众,特别是桃树片,因受地质灾害影响,泉水回落,稍遇干旱,群众就无水可用.诰赐山、鄢家岗、吴家包等村由于河流遭受污染,群众饮水安全无保障,强烈要求改水。同时各类渠道、堰塘淤塞严重,大约有60%的行政村的沟渠急待疏通。再是交通难问题。这一问题一直是制约着当地农村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在走访中,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就是通村公路硬化及组级公路养护维修问题。目前全镇共有18.67公里村级主干道要硬化,52公里组级公路要维修。还有用电难问题。由于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越来越多,造成农村普遍电压不稳,电容不够,强烈要求供电部门增压扩容。

4、科技投入问题。农业推广资金投入的不足和推广体系不够完善,制约着推广力度,农民对现代农业高新技术接纳能力差,基层推广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影响农业新技术成果推广转化质量。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业科技推广整体质量的提高。此外,财政对科技投入不足,影响了好项目及先进技术的推广。

5、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严重。由于种田效益低,村里65%的青壮年劳动力均已外出和经商,致使在家的只有老人和孩子。据我们统计。我镇有空巢老人2524人,留守儿童1746人。大多数留守儿童由隔代老人照顾,祖辈抚养较多地给予物质生活上的满足和过多的宽容放纵,而较少精神、道德上的管束和引导。孩子们由于在情感和精神上缺少健全的关爱和沟通,遇到困难不能获得感情支持,出现差错得不到及时的引导、纠正,容易形成心理问题。老年人得到的家庭照顾明显减少,很多农村老年人没有开展学习和文体活动的场所,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文化需求。

6、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得到覆盖问题。新农村建设是利国利民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三农难题,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抉择,非常鼓舞人心,深得民心。凡是列入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村,都或多或少的得到了一些政策上的优惠和资金外的扶持,工作如火如茶,成效明显。但是绝大多数村尚处于等待观望和羡慕不已的状态,热切期盼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尽早普惠于广大农村。并希望在新农村建设中注重实效。不搞形式,多办打基础,管长远的事。

三、意见和建议

当前,农村改革发展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面临着新的突破。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发展失衡仍然是我们面临的客观现实。因此,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准确把握山区农业家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切实解决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面临的主村问题。为此,根据此次三万活动进村入户的调查实践,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中央、省财政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特别是交通、水利、农机、文化等方面的投入。在资金分配上要充分考虑县级以下财政和农民自身的配套能力,不能在政策出台时才要求地方财政和农民自身配套,导致县(市)、乡(镇)、村三级想办事又怕办事;同时要在规划时要考虑全覆盖,不能让各地通过争取获得,既加重基层负担,又容易滋生和助长腐败。

2、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目前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总体来讲是健全的,作用发挥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变化,村干部的权限和职能减弱,特别是一些贫穷落后的村,由于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干部待遇低,日常工作难以维持,上面的项目要不来,经济发展谈不上,有的甚至债务缠身,群众不满意,自己没地位,造成一些干部不安心工作,一些干部无所事事,成天应付差事;还有部分农村宗族势力盛行,左右基层政权,影响基层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因此,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和途径,有计划地注重从回乡青年学生中选择部分优秀学生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加以培养,并适当的吸收一些30岁以下的优秀农村青年加入党组织,以增强农村党组织的活力和村级班子的发展后劲。

3、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一是水利问题。目前农村水利设施大多是计划经济年代修建的,由于年久失修,沟渠堰塘淤塞,大部分甚至基本丧失蓄水灌溉能力。今年这次大旱,山区人畜饮水问题已成为最大难题,水稻、玉米根本无法播种。必须加大投入,全力治理碟子堰,修复农田水利设施,这是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面临的头等大事。二是交通问题。近年来,政府对通村公路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农村道路建设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因为国家补贴过低,给村居增添了新的债务。在山区,新修1公里通村公路需建设资金25万元,按政策,新修1公里通村公路国家补贴10万元,差额部分由村居和村民自筹。这对于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的一些贫困村来说,根本无法解决配套经费,如我镇诰赐山村近年来为兴修公路新增负债30万元,在很多村形成了路修得越长,村级债务就越大的恶性循环。三是环境污染问题。目前农村的环境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生活垃圾污水、化肥农药加上工业污染,使得农村环境迅速恶化,人畜饮用水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农村环境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宅经济调查报告篇3

祁集中心学校课题组

一、问题的提出

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教育不仅是学校、教师的责任,更是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只有学校与家庭、教师与父母相互合 作,才能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使他们得到全面的发展。

本着这样的初衷,我们对全校学生的家庭教育情况进行了调查,旨在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增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教育的意识,形成育人整体合力,进而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二、调查方法

1、调查时间:20xx年11月23日

2、调查对象:全校学生家长(家长到会率98%)

3、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法。采取以班级为单位集中问卷,共发出问卷500份,收到有效卷487份,无废卷。

三、结果与分析

(一)家庭状况:

1、家长文化程度:父母中有一人为本科学历的占%,大专学历占%,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

2、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条件以中等收入(即父母平均月收入为1000——20xx元)为主,贫富两极也占一定比例,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在20xx元以上的占%

(二)家庭教育现状:

1、家庭教育投入情况:农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报告。

(1)经济投入:家庭订阅杂志、报纸一份以上占%;每月给子女购买课外书3本以上占%。

(2)时间投入:每月经常陪子女去新华书店的(不少于2次)的占%;每周平均有一小时以上的时间和孩子一起交流学习占%说明家长对孩子教育比较重视,但经济的投入明显高于与孩子共处的时间投入。家长对孩子的关心

还是不够,实质性付出太少。

2、家庭教育方法:

(1)家庭教育的理念:%的家长认为对子女严厉,要求严格,孩子听话;%的家长认为谁对孩子溺爱,孩子就不听谁的话。

(2)教育子女的途径:以生活经验、随时随地教育为主的站%,%的家长从书、报、电视中获取教育方法。

(3)督促子女看课外书的方法:鼓励的占%,采用物质奖励的占%,引导的占%,进行陪读的占%。

(4)在家进行英语、家庭辅导的占%,在家进行钢琴、电子琴辅导的占

%。由母亲承担的占68%,由父母一起承担的为24%,父亲单独承担的占%,祖父母承担的占%。

(5)让孩子在家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如扫地、擦桌子、整理东西)占58%。

(6)%的家长不给孩子零花钱。

说明家长对孩子进行素质培养的观念、方法日渐成熟,普遍认识到正确的教育观念,科学的教育方法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作用。教育方法上以鼓励为主,方法越来越多。但仍表现出对孩子智力学习重视的倾向。

3、 特长培养情况:

%的家长让孩子参加青少年活动活动中心的乐器、书法、英语、绘画辅导班。

说明家长对培养孩子的兴趣专长较为重视,兴趣的选择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家长对孩子特长培养的投入较多。

4、 家校联系情况:

100%的家长希望每学期与老师沟通1次以上,联系方式一发短信、打电话、利用网络、写便条、上门家访为主。说明家长对子女学习的关心程度较高,对家校合力的重要性认识到位;同时也反映出家长把教育寄希望于老师、学校的心理。

四、措施与对策

1、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家长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角色,在家庭教育中承担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建议通过家长学校等途径,不断接受新知识,接纳新的教育观念,提高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给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农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报告。

2、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建议家长多学一些管理孩子的方法,对孩子要尊重,但不是听之任之;要管教,但不是独断专横。对孩子管理要把握好一个度。细心观摩孩子,发现有异常要及时想办法给以处理。

3、身教重于言教。家长是子女教育中的“第一位”老师。父母的思想、行为、道德爱好、习惯对孩子都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建议家长改变一些不良习惯,做孩子的榜样,以身作则,多与学校保持联系,从而更好地督促孩子的学习。自身也适当地学习一些新的知识,创造家庭学习的良好氛围。

4、加强家校联系。家庭教育的特殊功能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所不能代替的。但学校教育有其自身的教育功能和教育优势。学校应加大同家长的联系和沟通,给家长教育提供理论和技术上的支持。形成校——家教育阵地,从而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更完善的教育环境。

五、对学生家庭教育调查现状的思考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也是学校教育的强有力的辅助和补充。以上资料和数据表明,学生家庭教育情况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容乐观的一面。

第一:总体住房比较宽敞,能给孩子一个比较宽敞的学习环境。%的家庭居住的是2-3层的自建房,是独门独户的住房,这样的住房有利于孩子相互交往,增进交流与合作。将近50%孩子能相互串门,这能增进孩子之间的相互了解,有利于孩子的合作交流。55%左右的孩子合作精神与交往能力比较强,38%的孩子一般,只有5%左右的孩子合作精神与交往能力较弱。

第二:家长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充足,平时与孩子每天住在一起的占%,每天与孩子一起吃饭的占94%,父母与孩子吃住均在一起的%,这能增进家长与孩子之间的了解。对孩子负全部责任和负主要责任人之一的达97%左右。在这其中,母亲对孩子负主要责任的占65%左右。这说明母亲对孩子的关注更多一些。#p#副标题#e#

第三:总体孩子的身体状况良好,情感品质健康。%的学生没有慢性病,绝大多数孩子在参加剧烈体育运动和强体力劳动后能很快恢复。连续几天紧张地温课迎考,对孩子也没有多大影响,这对孩子的学习、生活带来了有利的条件。当然有近20%的学生需要关注一下。但是对天气的骤变,还是有将近70%左右的

孩子会或多或少受影响。绝大多数孩子能听取父母的劝告,并能改正。能乐于帮助困难同学,孩子的竞争意识强的占50%左右,%的孩子一般。当孩子遇到挫折、打击时,只有少数孩子表现出消极情绪。

第四:家长教育孩子的观念、方式或态度一般。只有50%的家长不认为孩子考分愈高,将来就愈有出息的观点。有%的家长为了让孩子全身心投入学习,什么家务都不让孩子做。当孩子在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有%的家长会代替孩子去想办法,%的家长只指点方向,让孩子自己去摸索。看来,怎样引导家长教育孩子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第五:家庭文化底蕴薄弱,家庭学习氛围不浓,家庭的结构比较复杂,三代,父母双全的“主干家庭”占%;三代,父母一辈有两个或以上家庭的“联合家庭”有14个,占12%;其他家庭8个,占%。这样的家庭结构,给教育孩子也带来了不利。家长的学历偏低,学历在初中毕业甚至小学以下的占了近50%左右,本科的仅占%,大专的占%。家长大都从事农业劳动和亦商亦农的工作。家长的学习状况令人担忧。家庭属于知识学习类的仅占%;绝大部分家长在劳作之后,喜欢串门聊天,这种家庭文化氛围很难使孩子养成好的学习习惯,尽管有部分家长能注意引导孩子学习,但注重文化学习,对孩子品行方面的教育还比较薄弱,这对孩子的身心发展和健康成长是不利。

第六:家庭经济状况较差,从调查数据看,人均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占了50%左右,绝大部分家庭只是解决了温饱问题,这样的经济状况势必减少投入孩子的智力发展。这阻碍了孩子的发展。同时,家长自身的学习方面的经济投入也会减少,家长的学习也会滞后。

第七: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配合还有待加强,从调查的情况看,虽然有联系,但次数还较少,教师访问家庭的次数还要增加,家长学校虽然一学期有2~3次,但是,形式比较单一,教师与家长联系,或家长与老师联系,谈的最多的是学习上的问题,约占77%;思想品行方面的问题,仅占12%, 部分家长只关心孩子的成绩,在智育上能与学校配合,但在其他方面则我行我素,或对孩子娇生惯养,或对孩子过于苛刻粗暴。还有一部分家长自认为文化素质不高,不懂教育,没有能力参与学校教育活动。这使得教育孩子成了学校的单边教育,教育的效能

降低。孩子的教育效应出现了波浪状,尤其是诸如寒暑假等长时间的假期,此类效应更容易产生。

教育体制改革正在深入发展。只有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横向联合起来,拓宽蕴藏于社会各个方面的教育资源,才能更快更好地培养跨世纪一代新人。

宅经济调查报告篇4

本着我镇将新发展经济果林特色的精神,我们在副镇长的带领下,于8月27日、8月29日分别对锦绣黄桃特色镇xx庄,葡萄特色镇马陆进行了专门考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庄、马陆经济果林发展有几个共同特点

1、起步较早。他们发展黄桃、葡萄,从80年代中期就已经开始,规模并不大,进入90年初期时,即向规模化发展。这二个镇的总耕地面积都在二万亩左右,目前,xx庄锦绣黄桃实种规模是4700亩,马陆葡萄实种规模6000亩。

2、规划布局合理。实施建设规模化经济果林基地,先期都统一作出了规划布局方案,随后制定方案,成片发展,安排和引导种植户加盟到基地来发展,按统一布局,安排落实到田块。

3、注重投入。多年来,他们政府将经济果林发展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重头戏,舍得投资农业。主要解决:

(1)农户种苗款;

(2)田间路、沟、渠、线设施;

(3)扶持技术研究所、产销合作社、交易市场;

(4)收获期,政府按标准托底收购优质货源,单xx庄今年收购量达50—60万斤;

(5)整合全镇社会力量,组织举办各种宣传活动,作开辟农业旅游资源。

4、抓特色,创品牌,多功能。他们每年由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各类有益于农产品品牌特色的专项活动。以此吸引客户,增加人气,促进旅游业,打响各自特色牌子,如:xx庄桃花节、黄桃节,马陆有企业认领葡萄棚、车友游园会、情人节、摄影节、文化周等等,尤其是马陆镇,年内在基地场举办了13次活动。

5、技术支持力度强。他们都成立了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种苗繁育基地,xx庄的黄桃和马陆的葡萄,之所以成为热销产品,除了规模已经形成外,多年来离不开科技改造、改进和更新。他们按照市场需要,不断地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材料,如xx庄的嫁接苗基地、套袋、果选机,马陆的大棚温室栽培葡萄等等。

6、优质产品走高端价格,政府托底。年内,马陆葡萄特级品每斤28元,xx庄锦绣黄桃半斤以上每斤8元。他们通过收购、筛选后,政府包收特级品,走高端价格销售。销售期间的包袋品统一由政府控制,故也称托底包收。

二、未来经济果林发展趋势和值得注意的几个方面

从xx庄和马陆的考察中,我们认识到

1、锦绣黄桃产出期短。一般锦绣黄桃在8月15日至8月底,10天至15天采收期,亩产量可达5000斤以上,但优质栽培,通过疏果套袋的产品,也在3000斤左右,我们大规模种植后,势必在行销上峰期突出。

2、必须成片规划。多年来,我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践证明,一村一品的优势不大,各村各自调整时利少弊多,缺乏资源整合力。

3、社会性参与的力度。从xx庄、马陆看,生产基地与旅游开发并举,镇文化、宣传系统鸣锣开道,有声有色,一举多得,深入人心,远近闻名,牌子自然而然形成。近年来,我镇各村虽然发展了桑、苗木、果林面积不少,但集合性不够,即影响了整体的社会经济效果。

三、借鉴xx庄马陆经验,对今后我镇如何发展经济果林提出几个方面的意见:

1、建立锦绣黄桃生产基地的规模定位问题

据我们考察期间了解到,xx庄黄桃基地,对外号称二万亩,实际种植面积4700亩,目前,黄桃生产,确实市场缺口还较大,正处于发展阶段,优势明显,但达到一万亩左右时,预计将会饱和,发展空间不大。因此,我镇发展面积一般以5000亩为宜。

2、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建设开发我镇锦绣黄桃生产基地,是为了又好又快地适应日后的“多功能”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型农业的形势,因此,象马陆那样规划性较强,较易形成。

宅经济调查报告篇5

东营市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重大爆炸事故调

查报告

2015年8月31日23时18分,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源公司”)新建年产2万吨改性型胶粘新材料联产项目二胺车间混二硝基苯装置在投料试车过程中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2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26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王勇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郭树清亲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要求全力抢救伤员,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严查原因、严肃处理、严格要求,坚决防止此类事故再度发生。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亲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和调查工作。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安委督〔2015〕16号),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了挂牌督办。副省长张务锋率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连夜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和东营市政府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滨源公司“8?31”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时聘请化工安全、设计、生产、自控仪表等专业的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滨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3日,注册资本8800万元,注册地点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企业员工210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培祥。公司下设销售部、生产一部、生产二部、行管部等七个部门和质量安全环保办、研发中心、内审办等三个直属办公室。其中,生产二部下设二胺车间、二酚车间、公用工程车间和总调度办;二胺车间下辖硝化工段(即:混二硝基苯装置)、硝化配套工段、加氢工段、二胺精馏工段。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滨源公司新建2万吨/年改性型胶粘新材料联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地点在利津滨海新区化工项目聚集区,位于利津县刁口乡银海三路以北、金河一路以东,总占地约m2(540亩),该项目占地约m2(236亩),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该项目工艺技术由浙江奇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副总胡章云以个人名义提供工艺包并与滨源公司签订有技术转让协议。工艺技术最早由浙江大学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公司共同研制开发,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公司”)、四川北方红光特种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采用该工艺的生产装置已平稳运行3年以上,属成熟工艺技术,与胡章云所提供的工艺包基本吻合。该项目主要装置:混二硝基苯装置及配套废酸处理装置、煤制氢装置、苯二胺装置、苯二酚装置、硫铵装置及配套公用辅助装置;主要原料:苯、硝酸、硫酸、甲醇、醋酸丁酯、纯碱、氢气、液氨、双氧水;主要产品:间苯二胺、邻苯二胺、对苯二胺、间苯二酚;中间产品:间二硝基苯、邻二硝基苯、对二硝基苯等。

该项目于2014年10月31日取得东营市安监局出具的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东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4〕264号),2015年4月16日取得东营市安监局出具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东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5〕423号)。2015年4月10日取得利津县住建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05号)。2015年8月13日,东营市环保局批复同意了该公司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015年8月14日该公司向利津县消防大队申请消防审核,因格式上不符合规定,利津县消防大队于8月31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目前,该项目的混二硝基苯装置(以下简称“硝化装置”)基本建成,硝化配套的废酸处理装置以及后续的煤制氢装置、苯二铵装置、苯二酚装置等正在建设中。

(三)事故装置和设备设施情况。

发生事故的硝化装置位于厂区中南部,布置在封闭厂房内,主体为二层钢混结构,主要设备包括:硝化机、硝化再分离器、预洗机、预洗再分离器等,其中,硝化机共8台,外形为立式盆盖底,公称容积10m3。主要工艺流程:采用“苯连续硝化法”生产中间产品混二硝基苯。原料苯在硫酸为溶剂的条件下,与硝酸反应生成硝基苯;硝基苯进一步与硝酸反应生成混二硝基苯。其中,间二硝基苯85%左右,邻二硝基苯12%左右,对二硝基苯3%左右。主要工序包括硝化、预洗、中和、尾气吸收和硝化物接收。

事故中受到破坏的储罐区位于硝化装置南侧,罐区内的储罐均为立式罐,从东到西依次为:中间产品混二硝基苯储罐,原料石油苯储罐1和石油苯储罐2以及用于硝化后续装置的甲醇储罐和醋酸丁酯储罐。事故发生时石油苯储罐1内约存有670m3苯,其它为空罐。

事故涉及的主要危险物料有:苯、硝酸、硫酸、硝基苯、间二硝基苯、邻二硝基苯、对二硝基苯。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5年8月28日,经滨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培祥批准,硝化装置投料试车。28日15时至29日24时,先后两次投料试车,均因硝化机控温系统不好、冷却水控制不稳定以及物料管道阀门控制不好,造成温度波动大,运行不稳定停车。

8月31日16时38分左右,企业组织第三次投料。投料后,4#硝化机从21时27分至22时25分温度波动较大,最高达到96℃(正常温度60-70℃);5#硝化机从16时47分至22时25分温度波动较大,最高达到℃(正常温度60-80℃)。车间人员用工业水分别对4#、5#硝化机上部外壳浇水降温,中控室调大了循环冷却水量。期间,硝化装置二层硝烟较大,在试车指导专家建议下再次进行了停车处理,并决定当晚不再开车。22时24分停止投料,至22时52分,硝化机温度趋于平稳。

为防止硝化再分离器(x1102)中混二硝基苯凝固,车间人员在硝化装置二层用胶管插入硝化再分离器上部观察孔中,试图利用“虹吸”方式将混二硝基苯吸出,但未成功。之后,又到装置一层,将硝化再分离器下部物料放净管道(dn50)上的法兰(位置距离地面约高)拆开,此后装置二层的操作人员打开了位于装置二层的放净管道阀门,硝化再分离器中的物料自拆开的法兰口处泄出,先是有白烟冒出,继而变黄、变红、变棕红。见此情形,部分人员撤离了现场。

放料2-3分钟后,有一操作人员在硝化厂房的东北门外,看到预洗机与硝化再分离器中间部位出现直径1m左右的火焰,随即和其他4名操作人员一起跑到东北方向100m外。23时18分05秒(dcs时间,校核后的北京时间为23时19分30秒)硝化装置发生爆炸。

(二)应急处置情况。

东营市委、市政府和利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了警戒保卫、抢险救灾、技术保障、医疗救护、新闻宣传、后勤保障、善后工作七个专项工作小组,由东营市赵豪志市长任总指挥,组织指挥救援工作。9月1日4时,明火扑灭后,现场指挥部迅速组织专家认真分析、研判现场情况,制定失联人员搜救和应急处置方案,全力展开援救工作,先后调集化工、环保、消防、武警等专业技术人员70余人,调用消防搜救犬9只,24小时不间断进行现场拆解和大范围、地毯式搜寻。组织医护、公安刑警、法医等人员进行甄别鉴定和dna比对,截止9月5日12时,全部确定了遇难者身份。

三、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及对周边影响

(一)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13人死亡,2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26万元。

(二)事故对周边的破坏情况。

事故造成硝化装置殉爆,框架厂房彻底损毁,爆炸中心形成南北、东西18m、深的椭圆状锥形大坑。爆炸造成北侧苯二胺加氢装置倒塌;南侧甲类罐区带料苯储罐(苯罐内存量吨,约670m3,占总容积的%)爆炸破裂,苯、混二硝基苯空罐倾倒变形。爆炸后产生的冲击波,造成周边建构筑物的玻璃受到不同程度损坏。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车间负责人违章指挥,安排操作人员违规向地面排放硝化再分离器内含有混二硝基苯的物料,混二硝基苯在硫酸、硝酸以及硝酸分解出的二氧化氮等强氧化剂存在的条件下,自高处排向一楼水泥地面,在冲击力作用下起火燃烧,火焰炙烤附近的硝化机、预洗机等设备,使其中含有二硝基苯的物料温度升高,引发爆炸,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滨源公司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漠,无视国家法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项目建设和试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1)违法建设。该公司在未取得土地、规划、住建、安监、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之前,擅自开工建设;在环保、安监、住建等部门依法停止其建设行为后,逃避监管,不执行停止建设指令,擅自私自开工建设。

(2)违规投料试车。未严格按照《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对事故装置进行“三查四定”,未组织试车方案审查和安全条件审查,未成立试车管理组织机构,违规边施工、边建设、边试车,试车厂区违规临时居住施工人员,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艺设备及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等试车前准备工作。

(3)违章指挥。在工艺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擅自决定投料试车;分管负责人在首次试车装置运行温度等重要工艺指标不稳定的原因未查明、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的情况下,先后两次违规组织进行投料试车,严重违反《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4)强令冒险作业。在第三次投料试车紧急停车后,车间和工段负责人,违反相关规定,强令操作人员卸开硝化再分离器物料排净管道法兰,打开了放净阀,向地面排放含有混二硝基苯的物料。

(5)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事故装置相关配套设施未建成,安全设施设备未全部投用,投用的安全设施设备未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安全设施不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安全要求。

(6)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未达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未严格进行工艺、技术知识培训及相关模拟训练,没有按照要求编制规范的工艺操作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符合要求的操作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

(1)利津县安监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在对滨源公司未经安全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下达处理文书后,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不力,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该企业再次私自开工建设行为;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特别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东润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22”爆炸着火事故的通报》(鲁政办发明电〔2015〕64号,以下简称64号明电)文件要求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制止企业违规投料试车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

(2)东营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对滨源公司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不严格,未发现该公司已实际开工建设行为;跟踪督导利津县安监局查处滨源公司未批先建问题不力。

(3)利津县公安局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监管和监督检查部署不力,未发现事故企业违规购置、使用硝酸问题,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管不力;对企业违规行为查处不力。

(4)利津县公安消防大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对未批先建项目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不力,未发现处于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阶段的滨源公司项目已开工建设;未认真落实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消防专项整治工作中将“严查是否通过消防审核验收”作为检查重点的要求,致使违法建设行为一直未能消除。

(5)利津县环保局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对事故企业在未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行为采取措施不力;虽多次进行检查,但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大惩治力度,致使违法建设行为一直未能消除。

(6)利津县住建局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违规为滨源公司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对该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建设的行为查处不力,致使违法建设行为一直未能消除。

3.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不力。

(1)利津县刁口乡政府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不到位,对64号明电要求执行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加强对在建企业组织试生产的监督检查;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力,对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主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不够;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力;对企业未批先建问题未予处置。

(2)利津县政府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不到位,对64号明电要求执行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加强对在建企业组织试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对企业审批、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等方面督导执行不严不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力,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和刁口乡党委政府落实安全、审批监管责任不到位。

(3)东营市政府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不到位,对64号明电要求执行不到位;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对企业审批、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等方面督导执行不严不实;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和利津县党委政府落实安全、审批监管责任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山东省东营市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滨源公司副总经理刘树海、车间主任陈国民、工段长薄其星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

(二)公安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1.李培祥,中共党员,滨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9月1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9月15日被执行逮捕。

2.邓学振,中共党员,滨源公司环境安全办公室主任,2015年9月18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3.古鹏飞,滨源新材料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办公室主任(借调至滨源公司帮助工作),2015年9月18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以上人员属中共党员的,建议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负有管辖权的单位及时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1.郭新照,中共党员,利津县刁口乡安监办主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对事故企业监督检查不力,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制止事故企业违规试车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处分。

2.孙建强,中共党员,利津县刁口乡派出所所长。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不到位,工作不细致、不全面,对事故企业购买、存储、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监管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3.王志远,群众,利津县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负责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违规受理事故企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对事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张学峰,中共党员,利津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监管工作不细致、不到位;对事故企业违规投料试车行为发现和查处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十三条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5.袁秀宝,中共党员,利津县环保局法制工作负责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法律法规不到位;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违法问题处理不到位。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负有直接监管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6.李兆秀,中共党员,利津县环保局监测站站长,主持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事故企业未批先建行为。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负有直接监管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十三条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纪念敏,中共党员,利津县住建局工程股股长(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不到位,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违法问题监管和查处不力。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负有直接监管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十三条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8.孙象平,中共党员,东营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科员。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对事故企业项目安全手续审查不严,对发现的企业未批先建问题核实、处置不到位。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负有直接监管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9.郑永俊,中共党员,利津县公安消防大队副书记、大队长(现役)。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不到位,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问题查处不力。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负有直接监管责任。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记大过处分。

10.宋玮合,中共党员,利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不到位,对事故企业购买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管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11.高振宇,中共党员,利津县安监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分管危险化学品监管、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批准受理事故企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12.崔树功,群众,利津县环保局主任科员,分管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到位,发现和查处事故企业未批先建问题不力。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13.于秀勇,中共党员,利津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审批大厅、工程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不到位,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问题查处不力。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14.薄国本,中共党员,利津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大队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不到位;督促指导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15.任传涛,中共党员,利津县刁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特别是落实鲁政办发明电[2015]64号要求不到位;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组织领导乡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及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16.宫长江,中共党员,利津县刁口乡党委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特别是落实鲁政办发明电[2015]64号要求不到位,领导、组织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督促刁口乡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不力。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及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取消其正科级待遇,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17.左振明,中共党员,2010年2月至2015年7月任利津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7月至今任利津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在担任县环保局局长期间,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到位,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问题查处不力;在担任县安监局局长期间,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发现和制止企业违规投料试车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18.李维国,中共党员,2009年4月至2015年7月任利津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7月至今任利津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在担任县安监局局长期间,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到位,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不力,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问题查处不力;在担任县环保局局长期间,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到位,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问题查处不力。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19.张顺,中共党员,利津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不到位,违规批准事故企业项目建设手续;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问题查处不力。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20.王炳芳,中共党员,利津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和消防法律法规不到位;督促指导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管不力;督促指导消防安全工作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21.刘相永,中共党员,东营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危险化学品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对事故企业项目安全手续审批把关不严;督促指导下属科室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22.赵绍青,中共党员,利津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分管重点项目推进、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特别是落实鲁政办发明电[2015]64号要求不到位,组织部署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到位;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及刁口乡政府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属地管理以及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及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3.李辉,中共党员,东营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特别是落实鲁政办发明电[2015]64号要求不到位;督促指导市安监局及利津县政府和安监局严格履行审批、监督检查职责不到位,未能发现和制止事故企业违规投料试车行为。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及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24.燕振诚,中共党员,利津县委副书记、县长。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特别是落实鲁政办发明电[2015]64号要求不到位,领导、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及项目建设审批工作不力;对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履职要求不严;对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企业未批先建督促、检查、处置不力,源头治理不到位。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及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25.杜振波,中共党员,利津县委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特别是落实鲁政办发明电[2015]64号要求不到位;领导、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及项目建设审批工作不力;督促利津县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和审批监管职责不力。对事故企业未批先建及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6.杨梦斌,中共党员,东营市政府副市长(联系、督导刁口乡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特别是落实鲁政办发明电[2015]64号要求不到位;落实督导责任不力,工作开展不细致、不到位,未深入企业现场督导检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27.田青云,中共党员,东营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特别是落实鲁政办发明电[2015]64号要求不到位;组织部署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到位,督促指导利津县委县政府强化属地管理以及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四)问责人员及单位建议。

1.赵豪志,中共党员,东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东营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特别是落实鲁政办发明电[2015]64号要求不到位;东营市安监局履行审批监管及督促指导责任不到位;利津县委县政府履行属地管理、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对此,作为东营市市长、市安委会主任,赵豪志同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对其诫勉谈话。

2.申长友,中共党员,东营市委书记。东营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特别是落实鲁政办发明电[2015]64号要求不到位;东营市安监局履行审批监管及督促指导责任不到位,利津县委县政府履行属地管理、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对此,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作为东营市委书记,申长友同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其诫勉谈话。

3.责成利津县委、县政府向东营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东营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五)行政处罚建议。

1.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培祥终身不得担任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责成东营市安监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其处上一年收入60%的罚款;

2.责成东营市安监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处200万元罚款。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东营市、利津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推动实现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进一步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针对本地区化工行业快速发展的实际,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水平。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增强安全监管力量,加强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强化生产、购买、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控,切实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把立项审批、初步设计、施工建设、试生产(运行)和竣工验收等关口,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建立完善公开曝光、挂牌督办、处分与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监督体系,对不按规定履行安全批准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发现一处,查处一起,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强化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督促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落实《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要将危险化学品企业试生产环节作为化工企业安全监管重点,建立和落实跟踪督查制度。

(三)进一步严格从业人员的准入条件。严格操作人员的招录条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招录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操作人员、大专以上的专业管理人员,确保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逐步实现从化工安全相关专业毕业生中聘用。要加强化工安全从业人员在职培训,提高在职人员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管理等素质能力。要强化新就业人员化工及化工安全知识培训。对关键岗位人员要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相关模拟训练,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化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4号),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和有关标准规范,装备自动控制系统,对重要工艺参数进行实时监控预警,采用在线安全监控、自动检测或人工分析数据等手段,及时判断发生异常工况的根源,评估可能产生的后果,制定安全处置方案,避免因处理不当造成事故。

(五)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化工企业要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等规章的规定,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真正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8?31”着火爆炸事故调查组

山东省政府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

宅经济调查报告篇6

一、全镇民营经济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无棣镇始终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振兴全镇经济的战略性措施来抓,做到思想上放胆,工作上放手,政策上放宽,机制上放活,有力促进了全镇民营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全镇个体民营业户发展到3380户,从业人员9980人,其中,民营企业278家,从业人员7864人。今年1-4月份,全镇民营经济实现产值3.3866亿,利润330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培植骨干,调优产业产品结构。坚持扶优扶强,抓骨干,重点培育了神农中药种植有限公司、齐隆生物有限公司、棠棣乳业有限公司、绿源气调保鲜公司、春明油棉加工、银海、义和等农业龙头企业,利德金融器具有限公司、东新锁业等工业龙头企业,天琴毛衣、新艺扎毯等家纺龙头企业。绿源气调保鲜公司在做好冬枣保鲜的同时,重点抓好优质辣椒深加工,带动农民发展特色农业种植,有力促进了全镇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目前全镇共种植中药材及南韩辣椒20xx余亩。二是推进民营企业改革,提高管理水平。过去,该镇的民营企业主要是集体企业,独资合伙的私营企业,个人承包经营的小型企业,产权结构简单,机制不活,整体发展缓慢。为此,该镇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分期分批对镇办企业进行改制,狠抓规范引导,吸纳社会和外来资本,推进民营企业产权多元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目前,全镇96%以上的民营企业实行了规范的公司管理。中立索具公司自落户无棣镇以来,始终坚持诚信为本,质量保优的发展理念,今年先后与4家外商签订合同,其生产的索具出口南韩、日本,预计全年实现产值500万元,创税20万元。利达公司改制后,积极拓宽服务领域,组建产品销售队伍,经营的点钞机、捆钞机、利率牌等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今年又建起水泥制管、制砖厂,企业走上规模扩张之路。三是制定优惠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借鉴外地经验,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广开绿灯。该镇每年都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针对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了镇级领导包项目责任制,并经常到企业现场办公,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在鲁北机动车商城建设中,包项目的镇领导盯上靠上,深入占地村,及时协调解决了农民出让土地问题。龙泰柳编工艺品公司周转金困难,镇上及时协调贷款3万元,帮助搞好生产,目前,该民企的20余种柳编工艺产品,通过深加工,出口到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家。先后培养吸收10名民营经济界人士加入了党组织,推荐6人成为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四是解放思想,凝聚发展合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该镇立足区位优势,确立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并多次组织镇、村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赴浙江、江苏和垦利、庆云等地考察学习,拓宽视野,提高标准,明确发展方向,营造浓厚发展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1、农业企业:去年棉花生产,由于棉花收购价格高,真正让农民得到了实惠,调动了广大农民植棉的积极性,然而对民企来讲,经营效益并不乐观。春明油棉加工有限公司,因对市场销售预测分析出现失误,造成收购加工的棉花全部积压。该镇中药材、辣椒生产加工企业,虽已建立了自己的示范基地,但是示范基地少数种植户市场意识淡薄,接受新技术、新品种慢,顾虑重重,认为企业效益好自己就得实惠,一旦企业效益滑坡,就会遭受损失。

2、工业企业:主要是资金问题。如中立不锈钢索具公司已取得进出口权,所生产的产品供不应求,但因资金问题,制约着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天琴毛衣厂今年与南韩客商签订了毛衣加工合同,最终因资金周转困难而放弃。

3、批发和零售业:据大部分经营业户所反映,当前市场竞争激烈,经营的产品利润率仅在5%左右。

4、建筑业:一是拖欠工程款现象比较严重。二是改制后的建筑企业施工设备陈旧,三是内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

5、交通运输业:据调查,当前无论是客运还是货运,超线截货严重,特别是货运如按规定运输,除掉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桥费及超载罚款等,每辆货车月收入3000余元左右,有的甚至赔钱。

6、住宿和餐饮业:业主普通反映,拖欠饭费问题严重,每月拖欠饭费高的达万余元,少的也有3000-4000元。单位拖欠饭费占80%,个人占20%。

四、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发展民营经济是长期坚持的一个根本战略。要立足实际,把“拳头”企业作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根基,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品牌基地,同时,发挥农村“经纪人”作用,组成销售大军,把产品推向全国、世界。二是着力改善软环境。要特别注重关心爱护、尊重企业家,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如资金、产品销售等,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度过难关,并从政治生活、社会地位等方面给予应有关爱。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种有利于民营企业家成长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适宜土壤和社会氛围。要帮助和引导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与国家、省大专院校“结亲”,引进和开发新品种,解决企业因资金实力不足,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匮乏,经营理念滞后,靠自身力量上项目能力有限的实际问题。三是注重结构优化。要充分发挥资源和产业优势,迅速实现规模扩张,在此基础上,注重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通过联合兼并、挂靠引资,促进传统产品产业链的延伸和新产品的开发,从而使民营经济迅速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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