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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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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7篇

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篇1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同时,局长与分管局长签订法治建设责任书,分管局长与分管部门签订法治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出台了《xx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xx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法治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各项工作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一是出台了《xx市公共资源交易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评标现场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知》、《评标专家行为规范》,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开标评标现场管理力度,规范进场交易行为,防止评标专家不客观、不公正评标,规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行为,防止权利滥用。二是我局代市政府草拟了《关于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简化招标投标程序,实行招标容缺受理,全面推行公共服务“网上办、一次办”,建立 “市县一体化”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创新评标方法,实行“评定分离”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加强招标投标现场监管,加强招标投标信用监管,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加强投诉和举报管理;开展联动执法,进一步加大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加大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违规处罚力度。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做好公平竞争文件清理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主体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黄政发〔20xx〕7号)和xx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展情况的通知》(黄公审联办〔20xx〕3号),做好公平竞争增量文件审查和公平竞争存量文件审查统计工作,20xx年至20xx年7月,我局公平竞争存量文件10件,经过认真梳理,均为继续有效,没有公平竞争增量文件。二是强化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熊虎朋为我局法律顾问,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今年上半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6次,授课1次,确保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四是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保障措施。认真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建设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上半年,我局受理听证1起,行政诉讼应诉和局负责人出庭应诉为0件。五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今年有5人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其中张超群88分、陈少平76分、冯丽琴76分、陈志兵72 分、周林64分,全部合格,取得了行政执法证。截止目前,我局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有9人。六是强化政务公开。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许可范围和办事程序。在局官网网站首页专门设立“信用诚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公开监督邮箱、信箱、电话等监督方式,自觉接收社会监督。利用局官网网站,受理举报投诉和微博建议投诉,向社会畅通投诉。

(四)严格招标投标市场监管。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出台了《20xx年xx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按照“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要求,对进场交易招标项目按一定比例实施随机抽查,重点抽查规避招标、弄虚作假、招标程序不规范、围标串标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二是实行“五制”强化开标评标现场监督。实行开标评标现场巡查制。局交易监管科、市场监管科、政策法规科轮流对开标评标现场进行巡查,重点对交易中心驻室工作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台账记录情况等进行检查,协助处理现场突发事件和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巡查人员统一佩戴巡查工作牌。明确规定巡查人员不得干预正常开标评标程序,不得非法干预评标专家独立评标,禁止在评标区域谈论跟项目有关的情况。实行开标评标现场见证制。交易中心开标评标部工作人员对每个项目进行跟标见证,从开标到评标结束全程负责。明确了工作人员见证职责,规定跟标工作人员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非法干预评标专家评标,严禁随意走动,严禁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评标室。实行评标现场“一标一记”制。明确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对每个跟标项目如实进行记录,重点记录是否做好评标前准备工作、是否核验评标专家身份信息、是否落实评标专家评标前信用承诺、是否维护好评标现场纪律和秩序、是否督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报告进行形式核查等“八大事项”,强化评标现场纪律和秩序管理力度,防止评标专家不客观、不公正评标。实行招标代理机构评标环节退出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评标前准备工作后,退出评标室,在指定区域等候,确需其协助的,方可进入评标室,规范招标行为,防止权利滥用。实行评标专家独立评审制。明确评标专家应当独立评审,不得发表倾向性等不当意见,不得相互抄袭,对主观评分完全一致的,应作出书面说明。应遵守评标现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串岗或做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事宜。应认真核实评审结果,不得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强化评标专家执业行为规范,杜绝评标专家不客观公正评标现象发生,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对湖北师范大学田径运动场改造工程、市第四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串通投标问题进行了依法查处,对11家投标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共罚款人民币35。94万元。对26 名评标专家违规行为进行量化记分并全市通报。对4家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行为进行量化记分并全市通报。在评标环节,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对6家严重失信投标人当场取消投标资格。

(五)强化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一是强化集中培训。5月3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登记流程和开标评标现场管理业务培训班,对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政府采购和ppp项目进场招标登记和开标评标现场管理进行全员业务培训。5月10日,我局邀请市发改委信用科负责人来我局进行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招投标行业监督部门和市场主体近100多人参加此次培训。5月16日,我局开展了“以案说法”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培训,市本级和县(市)、区招标投标监管部门、部分行业监管部门近5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6月28日,邀请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导协调处副处长汪琦对全市招标投标系统进行了信用体系建设知识培训。市本级和县(市)区招标投标监管部门、部分市直单位以及相关市场主体工作人员共120余人参加培训。6月27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共42人进行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促使干部职工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培养和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培训。已举办6期培训班,对53家入黄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共120 名学员进行了分期分批全员轮训。培训围绕招投标政策、代理行为规范、开标评标系统使用操作、电子交易平台使用操作、综合评标专家抽取系统使用操作、开标评标现场突发情况处理六个方面进行培训,让从业人员更精准的掌握公共资源招投标政策法规,让从业人员真正熟练使用电子化交易系统,让从业人员现场问题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规范招标代理从业行为。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知识考试,考试成绩进行集中公布,考试不合格的重新考试直至合格。三是强化评标专家培训。从5月21日起,将用2个月左右时间,对全市评标专家进行分期分批、高质量全员轮训,全面提高评标专家政策、业务水平,强化评标专家职业道德。5月24日、6月7日,举办了两期评标专家培训班。以行为规范培训为着重点,增强履职“正能量”。重点对评标专家行为规范进行学习,让专家坚守法律底线,绷紧职业操守高压线,严守评标纪律,廉洁自律,坚持独立评审,不得发表倾向性等不当意见、不得相互抄袭,不得玩忽职守、收受贿赂和扰乱秩序,做到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以系统使用操作培训为着力点,打造评标 “行家里手”。针对部分专家对电子评标系统操作不熟练问题,由系统开发人员进行“一对一”个性化培训,狠补电子评标应用水平参差不齐短板,切实提升专家电子化评标操作能力。以评标基本流程培训为切入点,提升评标水平。从初步评审、澄清和说明、详细评审到推荐中标侯选人整个评标工作流程进行详细讲解,全面提高专家履职能力,确保评标工作全过程公平、公正。四是强化业务学习培训督促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上半年学习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围绕各中心、科室是否制定年度学习方案(计划)、是否建立学习培训台帐、是否开展新进人员职前培训、是否做个人学习笔记、是否开展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培训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严肃通报、强化整改。通过学习培训检查,加强和规范业务培训工作,督促各中心、科室落实学习培训主体责任,提升全体工作人员业务素养,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比较简单,有待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进一步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二是普法工作有待完善,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有待加强,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做得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抓规则,着力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力争年内出台《建设工程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

(二)抓规范,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 。加强规范性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按规定上报备案。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抓好依法办案和案卷评查工作。

(三)抓监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简政放权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遏制任性检查、检查扰民、检查不公等现象。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确保出庭应诉率100%。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依法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对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成果。

(四)抓基础,着力夯实依法行政根基。推进政务服务规范运行。优化办事流程,完善网上办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继续依规完善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和公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行上门服务、跟踪服务,构建起政府便民桥梁。做好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确保持证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切实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依法管理水平。

(五)抓普法,着力营造法治交易环境。按照普法要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好完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通过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普法教育,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组织对机关干部、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举办集中培训活动,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需要,经常性地组织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促进执法人员扎实掌握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实际,注重方式方法,加大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及消费者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管理工作,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

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篇2

随着时代的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员还应该合理运用法治思维,将其融入安全技术、生产技术之中,这样才能够让安全更“安全”。

一、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需要完善

目前,建筑行业之中,有一部分对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起到支撑与配套作用的规章制度以及法规需要修订;部分法律法规不适应建筑安全方面的监管,如,现有的立法对于安全专项监管的职责规定还不够明确,这样就无法完全的理顺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二)安全生产规范化不足

目前,在建筑的安全生产实践之中,还存在现场的安全方案编制不详细、规范条例不规范、引用的法律法规不当,从侧面就暴露出安全生产规范化不足的问题。

二、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新

(一)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运用法治思维是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基础与前提。古人有云: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只有良法才能够善治。想要推动建筑安全生产,作为安全员,就应该抓好法律体系建设这一个契机。

第一,作为安全员,需要更新自身的立法理念。安全员需要在实际的建筑安全管理之中结合《安全生产法》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安全目标,不断弱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经济属性,能够体现出建筑施工人员的权益维护,促进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的统一立法。第二,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立、改、废。进行安全生产立法顶层设计的完善,基于《安全生产法》作为核心,配套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这样就能够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提供基础条件。

(二)落实法治思维,促进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事故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得以好转作为建筑施工安全员,应该落实法治思维,结合“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持续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推进工程质量治理的过程中,能够实施监督检查,打击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的行为,并且针对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究主体责任,促进工程各方能够严格按照法规标准来开展组织施工,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条件;抓周基坑支护、脚手架、土方开挖、起重机机械安装、模板支撑等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工程排查与治理,利用安全员来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隐患的合理整改,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整体的安全性;落实严格执法要求,针对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依法依规来进行安全管理,强调对事故频发与多发区域的专项检查,对于监督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等问题,都需要严格的处理,避免其违反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落实监督法制,对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针对施工操作中,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建设程序、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问题,安全员都应该依法按照相应的条例上报,做好相应的处罚与整改。

总而言之,作为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该从自身做起,不断的培养自我法治思维,能够在实际的项目生产活动中利用法治思维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当然,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是每一位安全员必备的能力,但是如果能够在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之中合理的融入法律法规等条例,这样就能够让项目安全管理更加完善。

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篇3

根据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警示训诫实施情况报告的通知》(x纪办发〔20xx〕0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紧紧围绕《xx县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分工》(x廉发〔20xx〕01号)文件要求,对照我单位制定的具体目标任务,对落实执行情况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通过载体,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重点突出三抓:一是抓学习,通过每周一次的全干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二是抓教育,强化党纪、政纪教育。通过观看党风廉政专题电教片,坚持用先进典型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示范引导,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不仅陶冶了情操,而且坚定了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三是抓作风,以"开展夯实工作责任年活动"为契机,解决存在的工作目的不明、作风散漫等问题。

二、积极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一)坚持从规划审批、规划监察入手,加大了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大力支持局纪检、监察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重点加强了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了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建工程从施工放线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的严格监督,对违法建设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将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筑50余处。违章建设发现率、查处率达到100%。

(二)双创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双创指挥部的要求,我们对临街商铺临建情况进行摸底、宣传,为下一步拆除打下基础,对城区内民建工地按创卫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杜绝建材、建筑垃圾占道,扎设施工围栏,刷写创卫标语。对其它双创工作都能及时处置并按时回复。

三、坚持创新与落实并重,完善各项制度

一是在城市规划编制上,突出了服务职能,实现了公开透明。依靠地方专家和国内规划专家相结合,广泛征求和吸纳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城市规划的科技含量、美学含量、文化含量和绿色含量。

二是在规划审批上,推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服务水平。在具体项目审批中,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考虑每个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在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同时,充分满足人的需求。

三是在优化发展环境上,首先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负责制、服务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效能投诉制、效能考评制、政务公开制、执法责任制等八项效能建设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而有效地推动了行政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和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其次是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变管理为服务,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加快项目审批,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积极创造一流的服务。

在实施规划行政审批中,我局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蒲城县县城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当事人申请的提出、受理到颁发规划许可证,对每一个环节,都认真审查、实地勘查。在受理申请后,对每一项工程的情况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发出公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发许可证。对一些大的项目工程,我们还进行专题论证,邀请专家提出建议,特别是对有争议的规划审批,我们一律召开规划审批听证会。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形势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理论学习与工作需要有一定差距。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中省市有关规划管理的新政策、新法规,学习不到位,分析研究不够透彻。二是以廉政促勤政、促发展的具体工作措施还不够得力,落实还不够到位,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转变。

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坚持从学习抓起,通过勤检查,勤督促,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二是坚持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是坚持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起,形成预防、教育、惩处并重的工作机制。

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发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作风。

五是提高干部履职水平。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创新的精神来推动工作。

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篇4

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根本目标,着重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宣传等方面开展工作,切实提升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创三农领域依法治农新局面。按照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通过压缩办理时限、统一咨询、网上预审、容缺受理、智能办理等方式将22项涉农审批服务事项承诺件变为即办件,实现3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二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实现更多涉农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证照制作、决定公开、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推动涉农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多渠道同源发布。三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全面摸清涉农审批服务事项底数,着力简化审批流程、办事材料,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现95%以上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构建法治政府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履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职责,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新津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新津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编制完善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按照严守法律安全底线,创新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原则,根据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以及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等因素,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强化协同,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强化动态管理,做到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2019年,随机抽查单位(个人)总数156家,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9起,罚没54.9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的原则,扎实开展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积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发生。

(三)加强法治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截止目前,累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5人次,新考取行政执法证18人次。二是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利用秸秆禁烧、农业安全生产检查、12.4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各项基本法律,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养成人人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通过多方参与者的表达、交涉和协商来吸纳各方意见,提高决策出台后的公民支持度和认可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增强社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对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合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审查主体、范围和方式,进一步细化、明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程序合法。2019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0余件。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一是做好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责任清单在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进行了公开,并依据相关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实时动态调整。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开展行政处罚及执法检查等各类执法活动中,均严格按要求佩戴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事前告知和说明工作。三是及时事后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后均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2019年,公示行政执法案件相关信息39件。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一是优化记录形式。采取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严格按照《成都市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以相关执法装备为辅助,对涉案人员、产品、票据等物证运用音像设备予以固定。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调查、取证等环节,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的完整性及合法性。2019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39件。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进一步明确农业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确保做出的行政处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适当,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水平,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13件。

四、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依法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制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二)强化法治思维。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通过组织培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执法卷宗评查等方式,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三)营造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探索运用新的法治宣传载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重点抓好三农领域新出台的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活动。

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篇5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对新时期的政府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之路,形成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发展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此,政府就必须从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方式乃至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等各个方面有一个大的转变。

一、进一步更新政府管理理念。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前进,要求政府必须站在时代的前沿、全局的高度确立了新的政府管理理念,那就是:第一,政府职能是有限的。在政府管理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关系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决定应当具有优先地位。即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情,政府就不要管理。在政府管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中,市场应当是第一位的,政府应当是第二位的。政府应当是市场的服务者、维护者和指导者,政府不能试图凌驾于市场之上,甚至去改变市场的运作机制和运作规律。在政府管理与社会自律的关系中,应当以社会自律为主,凡是通过社会自律能解决的问题,政府一般不要去干预。因为社会自律更具亲和力,并且成本低。第二,政府管理方式应当是规则导向型的。现行行政应当从那种以随意性、盲动性、命令性为特征的权力导向型管理逐步转变为具有稳定性、规范性、预期性和多样性的规则导向型管理。在协调和统一使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前提下,由重直接管理、静态管理和事前管理逐步转向重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管理。第三,政府行政行为的运作应当是透明的。要求行政权力行使的依据、程序公开,行政权力行使的过程更加开放,公众参与度更强,监督机制更加完备。第四,政府应当是高效、便民的。必须尽可能为管理相对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简化管理程序,避免老百姓因政府管理行为而投入大量的不必要的金钱、时间和精力。第五,政府应当是讲诚信的。市场经济要求建设社会信用机制,而其中的政府守信是基石。诚信政府要求对老百姓要给予信赖保护,行政机关发布信息要真实可靠,政策要相对稳定,行为变更要有明确预期,造成损害依法补偿。第六,政府应当是负责任的。对公民而言应当是“权利本位”,而对政府而言则应当是“义务本位”、“责任本位”,就是说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

解决政府职能问题的基本精神就是一要到位,二要全面,避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因此,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必须克服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包办一切的观念,把那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真正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交给市场主体,从而真正把政府的职能、政府的着眼点放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同时,注意全面履行上述四项主要职能,发挥其综合作用。一是要重视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强化服务,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公共服务,全面履行职能。公共服务是当前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就必须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公共服务倾斜,不断完善公共政策,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系统,着力解决农村发展,就业、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

三、进一步理顺政府管理体制。

要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就必须克服政企政事、政社不分的弊端。主体不分、权责不明,行为就无法规范,运转就不能协调;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无法做到公正透明和廉洁高效。以往行政审批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源也在于此。因此,抓住了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就抓住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要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一是要明确各类主体在市场中的地位。真正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与其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分开,从而确保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的各项权利。滤布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二是要规范政府行为,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发挥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同时科学制定产业政策,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行业标准,规范市场准入,抑制无序竞争,解决政市不分的问题。三是进一步理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关系,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和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对事业单位的授权行为,解决政事不分的问题。四是积极发展和规范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引导发挥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解决政社不分的问题,

四、进一步健全政府管理机制。

健全政府管理机制必须符合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这三项要求相互促进并且各有偏重。要做到科学执政,就需要建立政府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序公开的机制,使决策得到充分论证,以具备深厚的民主基础并使之制度化、法制化;要做到民主执政,就需要更广泛、更深入、更便捷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而这离不开现代管理经验和科技手段,也离不开法制的保障;要做到依法执政,就要在科学和民主的基础上建立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的机制,加强行政监督,就要建立和完善对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的信息反馈、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的机制,切实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民主和依法进行。当前正处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迅速发展的时代,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依法行政也开始进入建设法治政府的新阶段,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更为迫切。要通过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等,全面体察民情、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才能保证建设法治政府历史进程的顺利进行,才能不断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就是要按照执政为民的总体要求,由“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管理的公开透明和便民高效。这不仅是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的重要目标,也是行政许可法的明确要求。第一,要建设“阳光”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因为只有公开透明,才能廉洁高效。要不断推进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搞好市(地)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试点,重点开展行政审批、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和防伪打假等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特别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部门和单位,都要逐步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增强办事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第二,要建设高效政府,不断强化服务。积极探索强化事后管理、动态管理、间接管理等方式,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减少因管理方式不当产生的问题。特别是要尽快探索和实现相对集中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通过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第三,要建设依托科技发展,推行电子政务。在创新管理方式的过程中,要适应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发展的潮流,及时运用科技进步成果,提高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效能。要改变政府机关落后、沉闷的办公条件和环境,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的组织和管理,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树立现代政府“电子”政府的良好形象。

六、进一步规范政府管理行为。

新的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上。按照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行为合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并符合法律的规定,不仅要求自己的行为要守法,还必须积极主动地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行为合理。即使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行政行为也必须是合情、合理和适当的,不能显失公允、随意而为、朝令夕改、因人而异。三是讲求效率。即便是合法、公正的行政行为,也必须是及时的、低成本的,在作出行政决定、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时,要充分论证其必要性,是否可以采取成本更低、效益更好的其他措施,行政决策或者行政许可实施后,要定期进行科学的评估,该变更的变更、该修改的修改、该取消的取消,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及时、有效地得以实现。四是讲求程序。就是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能够公开的要向群众公开、能够尽量简便的要尽量简便,并接受人民群众和专门监督主体的监督。

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篇6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一是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全镇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结合全镇工作实际,认真总结2020年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推进2021年有关工作往更好更高质量方向发展。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年初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的目标考核,细化了工作内容,落实了工作责任。四是加大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镇司法所、镇综治办始终保持与各村(社区)的密切联系,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介入,提供法律服务,加以指导协调,实现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动态管理,有效提高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促进了全镇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平稳推进。五是严格执行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层级检查和社会监督,不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努力发挥法治建设牵引突破作用。

二、完善便民服务体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抓好便民服务中心体系,完善设施建设。设立咨询服务台,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咨询、服务引导等服务。简化部分行政审批程序,组织各部门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审批事项,深化流程在造,实现一窗通办。二是加强村便民服务代办点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了信访、便民代理服务相关制度,并上墙进行了公开;严格实行接待员(村干部)每天有人接待,下班时间电话联系,真正达到了便民服务的要求。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三是规范和理顺部门的管理机制,优化组织机构,分清职责分工,解决管理责任上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进一步整合政府资源,加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村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精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建立例会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和集中培训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加强镇村干部普法力度。领导干部在学习形式上不断创新,在内容上不断贴近实际,在方法上灵活多样,采取专题讲座、以会代训、党委中心组研讨学习及自学等多种方法。二是以全民普法教育为主线,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活动,结合七五普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与干部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三是结合法律进乡村活动,利用三会一课制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利用群众会以会代训,学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领导干部一月一法宣讲。四是推行新型一站式法律服务,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联络驻村律师开展法律知识下乡宣讲活动20余次,组织乡村中小学生法律宣讲会14次,让基层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法治文化水平。

四、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机构改革后,我镇及时整合执法资源,组建专门的综合执法队伍,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更新执法人员管理系统数据。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考录、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网的培训课程和考试,经考核合格才能申领执法证。组织法律知识考试1次,培训执法人员10人。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岗证一致。杜绝出现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执法案件发生,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五、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一是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实调解人员,培训调解骨干,落实调解场所,建立和完善调解制度,构建了镇、村两级调解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范围,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支持。目前全镇有调解小组15个,共有调解人员116名。二是积极发挥信访机构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构建了触角广泛深入的大信访格局,启动实施了镇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搭建了领导与群众直接对话的平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三是坚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研判、预防和处理能力。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好了信访人员稳控工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建党一百周年等重要期间实现零上访工作目标。四是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对依法应当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及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攻坚战,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镇醒目位置制作led宣传标语,并在街道、公园等人口集中位置以发传单的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斗争方向。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认真梳理重要案件线索,严防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和重大案犯。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强力推进禁毒持久战,筑牢群众禁毒防线

召开镇禁毒工作专题会加强干部职工禁毒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并通过他们向其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宣传国家的禁毒政策方针;印发《树仔镇2021年度禁毒工作计划》,签订工作责任书,将全年的禁毒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镇属各部门、各机关单位;利用标语、宣传栏、微信群加强对禁毒工作的宣传;扎实开展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对接村开展走访,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禁毒知识问答》资料1565份、禁毒调查问卷655余份,其他各类资料3310余份,做到了宣传不漏户、不漏人,营造了良好的禁毒氛围;开展全镇涉毒人员大排查,主动与区禁毒部门、辖区公安派出所对接禁毒工作,逐步引入社工和志愿者参与的工作模式,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管控严。

八、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已逐步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但存在制度不够健全,有关工作需要不断完善等问题,需在以后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1年)》等文件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实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

一是继续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学法用法治度,建立公务员法治教育和培训制度,对政府和行政机关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专门培训。

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切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增强应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建立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202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篇7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以八八战略为统领,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进程,助力湾区明珠.自贸港城建设。现对照《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评分标准》将我局2021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加强组织领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行政首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省市县《分工方案》实施情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的法治课程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2021年度乡镇、县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创城法治建设、防灾减灾、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法治宣传活动、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财政惠农支农政策宣传等活动,组织观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直播,同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化《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了财政法治理念,提高了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增强了干部依宪治国依法理财的观念。(三)深化财政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财政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化放管服,强化减证便民,梳理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我局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许可申请实现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领域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严格兑现政策承诺。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岱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财政干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意见征求等工作,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及时落实专人管理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严格党内法规制定程序。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及时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录入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舟山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岱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1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暨工作部署会,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四)强化法律风险源头防范,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浙江泽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设立公职律师一名,2020年一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及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录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各类执法、普法、法制建设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了法律顾问工作实效。三、严格规范执法,贯彻落实执法监督和纠纷化解工作(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规定配足配强工作力量,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亮证执法,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根据《岱山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工作。(二)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单位监管职能,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认领和梳理编制工作,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全面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理(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大力度开展掌上执法检查活动,实现掌上执法率100%。深化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对两库一单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三)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贯彻落实案卷评查自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制度。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预决算信息、国企国资监督管理、预算绩效、稳企业稳增长及民生保障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和法治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纠纷。2021年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四、加强法治保障机制建设,做好相关经费保障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2021年安排县级用于法律援助经费3万元,省补法律援助经费20万元,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已经拨付完毕。贯彻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到位,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薪酬纳入财政保障。强化两所一庭及巡回审判点建设,2021年我县财政安排看守所拘留所经费120万元,鱼山警务站经费750万元。安排直属司法所建设经费36万元、安排人民陪审员费用2万元、司法雇员经费19.5万元,全力推进两所一庭建设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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