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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自查报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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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自查报告8篇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1

水务涉农项目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落实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认真查究专项资金使用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乡对20xx-20xx年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进行了全面清查,自查如下:

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长河村25万元。该项目已全面竣工验收,已向县水务局报账完毕,工程材料自行采购,部分资金112500元拨入乡政府账户,已全部兑现到供应商。

2、20xx年县财政安排农村饮水资金80万元。其中村10万元、村10万元、村20万元、村40万元。、村饮水工程已全面竣工。、村饮水工程主体工程及管线工程已完成,已进入扫尾阶段。村已全部报账,其中工程材料自行采购部分及人工费拨入乡会记核算中心账户45940元,已兑现到承包人。村已拨入自行采购材料费10万元,已全部兑现到材料供应商,剩余资金尚未与县水务局结算报账。、村也未与水务局报账。

二、项目管理情况

1、严格专款专用。在农村安全饮水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负责,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

2、工程质量合格,项目实施真实。从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等各个环节,严格按水务局的`规划、资金预算、工程质量要求,有序地按计划执行。无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项目资金情况。工程材料采购严格执行实物验收入库、出库制度,工程质量各村成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小组,跟班作业,现场监督,无“半粒子”工程。

通过自查,我乡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资上都是严格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资金的现象。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2

按照阿克苏地委、行署《中共阿克苏地委办公室 xx区行署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阿地党办〔*〕53号)精神,xx县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专项会议,并责令县财政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此项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障此次涉农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县政府成立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并由财政局牵头组织xx县涉农单位、乡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谭清华为组长,廖建国为副组长,农办负责人、财政局局长、发改委主任、民政局局长、国土局局长、住建局局长、交通局局长、水利局局长、林业局局长、农业局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农机局局长、扶贫办专职副主任、农业综合开发版专职副主任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发现、纠正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为县财政局,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了财政局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由财政局局长王文彬为主任,财政局副局长于斌海为副主任,赵果志、毛福晶、阿吉古丽、唐春明、刘美霞、艾妮帕、伊胜强为成员。各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将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办公室,办公室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二、涉农资金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在对全县涉农资金摸底的基础上,局领导安排各相关科室人员、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15个涉及涉农资金单位分组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涉及各类项目45个,涉及涉农资金122633.81万元,其中:20xx年涉农资金59623.91万元(上级专项57501.73万元,县级配套2122.18万元),20xx年涉农资金63009.9万元(上级专项61377.06万元,县级配套1632.84万元)。

(一)涉及农民补贴、补偿类项目

主要涉及5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6843.23万元,其中:上级专项5729.36万元,县级配套1113.87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6896.2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6246.38万元,县级配套649.9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89.5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64.1万元。

(二)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

主要涉及16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5661.8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5390.16万元,县级配套271.72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6396.02万元,其中:上级专项6157.35万元,县级配套238.67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106.68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513.52万元。

(三)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类项目

主要涉及7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4057.04万元,全部是上级专项资金;20xx年项目资金7031.14万元,全部是上级专项资金。

20xx年结余资金375.13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812.51万元。

(四)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类项目

主要涉及15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36458.8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35722.25万元,县级配套736.59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35781.3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35037.07万元,县级配套744.27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4319.9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6759.59万元。

(五)扶贫开发类项目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xx年共到位财政扶贫资金6601.8万元,其中:项目资金64个6481.8万元,项目管理费120万元,共支付资金6307.84万元,结余资金173.96万元,已完工项目56个,未验收项目6个,未办理资金启动手续项目2个。

20xx年共到位财政扶贫资金6905万元,其中:项目资金53个6794万元,项目管理费111万元,共支付资金4353.36万元,结余资金2440.64万元,已完工项目32个,在建项目5个,未办理资金启动手续项目16个。

(六)其他类项目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24万元,其中:20xx年资金到位0.12万元,20xx年资金到位0.12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

三、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从中发现一些问题。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到位较早,而资金实施文件未能及时下发,导致项目实施滞后,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二)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一些专项资金涉及的部门多,在具体实施时缺乏有效的统筹管理,尤其是工程建设类项目,出资方和管理方不是同一部门,在管理上存在着监管脱节的问题。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三)项目申报后,指标下达资金文件到位的情况下,资金不能同期到位,导致项目实施延后。

(四)项目实施未及时竣工验收,导致资金滞留在账面上,造成了财政资金沉淀。

四、整改措施及建议

1、加强涉农资金制度建设

以“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 为指导原则,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制定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使涉农资金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事前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认真审核项目实施方案,严把资金关。科学合理决策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

3、加强项目涉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及时与项目实施部门及上级行业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确保项目资金能够及时到位,资金方案文件及时下达,项目按时实施。针对多部门实施项目的情况,要成立领导组织机构,进行统筹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4、强化项目督查验收工作

建立项目实施台帐,通过与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项目实施动态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查看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既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在今后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去研究和探索,及时健全、完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度,坚决杜绝一切违规使用资金现象,切实提高和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3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4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认真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情况的自查工作。

二、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彻底开展全面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一是我县涉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如实兑现给农民,没有出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确保了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一贯坚持实行“公示”制,“一事一议”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村民自治办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资金使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运作的。

三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县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如数的将补贴兑现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未发现截留、挪用、克扣、贪污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种摊派等建纪违规行为。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从未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是我县一贯坚持加大农资产品市场管理监管力度,因而未出现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为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1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

2、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我局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3、认真接待农民收费问题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应的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案件,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查处,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5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监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将乡20xx年实施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一)村整村推进项目

1.基本情况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资金32.7万元,增收项目建设资金89.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7.8万元。

2.建设情况

20xx年项目按程序招投标和开工建设,年底竣工并完成验收、报账、投入使用。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修建水泥硬化路0.82公里,已完成路面硬化、路肩填平补齐、路标设立、群众通行;扶持70户贫困户新建养殖暖棚70座,每棚补助0.8万元,共计补助资金56万元;扶持5户贫困户改造旧日光温室5座,每棚补助0.5万元,共计补助资金2.5万元;扶持15户贫困户改造旧养殖暖棚15座,每棚补助0.4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万元;扶持50户贫困户引进基础母牛50头,每头补助0.5万元,共计补助资金25万元;扶持贫困农户11户50人进行危房改造,人均补助0.8万元,共计补助40万元;成立并运行互助协会,补助互助资金20万元,向农户发放借款支持农户发展生产;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7.8万元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

3.资金支付情况

按照工程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直接补贴农户的项目资金已通过惠农账号发至农户;开工建设的项目资金由中标施工单位提供拨款验收申请并出具工程税务发票,经乡村初验和区级验收,报区扶贫办和财政局审批后核拨工程款。共计完成报账及拨付资金182.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32.7万元,增收项目(养殖暖棚、日光温室、引进基础母牛)建设89.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4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82.2万元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

(二)20xx年两后生雨露计划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两后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2.45万元,其中第一学年“一村一名大学生”1人,补助资金0.15万元,中职15人,补助资金2.25万元,高职28人,补助资金4.2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6万元;第二学年“一村一名大学生”1人,补助资金0.15万元,中职13人,补助资金1.95万元,高职26人,补助资金3.9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万元。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全部出具资金补助申请审批及证明资料,汇总后上报区扶贫办。项目资金12.6万元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及时发至农户手中。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整村推进项目内容调整,17.8万元的贷款贴息资金,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二是整村推进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与项目批复计划与有出入,批复危旧房改造计划共11户50人,年底实际改造危旧房11户48人,剩余2人的1.6万元补助资金已退回区财政。

二、20xx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20xx年10月区扶贫办下达我乡4个贫困村互助资金各10万元,扶持成立村扶贫互助协会。20xx年底4个村互助资金项目按程序开始报批、成立、运行,截至目前全部完成协会成立、报账拨款、吸纳会员、验收报账、资金借贷运行。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向农户发放互助资金借款支持农户发展生产,发挥了相应扶贫效应。

三、20xx年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预脱贫农户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854人85.4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符合条件的农户。

四、20xx年实施的往年续建项目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续建(市区配套)资金各30万元,截止20xx年2月项目资金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20xx年11月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续建(市区配套)资金30万元,资金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现我乡贫困村互助资金运行情况良好,发挥了扶贫效益。

五、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一)扶贫互助资金

1.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4个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资金各10万元,20xx年5月项目资金全部拨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

2.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村插花型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资金50万元,于20xx年8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报账拨款,项目资金全部拨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现资金借贷率高、运行良好。

(二)精准扶贫“853”挂图资金

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乡级和6个村“853”挂图资金1.8568万元,于20xx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报账拨款及资金支付,项目实施统一和规范了全乡“853”村级挂图,达到了验收标准。

(三)产业发展资金

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贫困户新建养殖暖棚项目71户71座补助资金56.8万元,于20xx年7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报账拨款,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农户,有力支持了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农牧业。

六、20xx年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精准扶贫市列补助资金2695人269.5万元,实际发2695人269.5万元,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农户,有力支持了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农牧业。

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

乡建档立卡贫困户884户3540人,共审批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883户4415万元,其中贫困户自主贷款771户3855万元,大户带动贫困户贷款112户560万元;自愿放弃贷款的农户1户。农户自主贷款主要用于贷款人及贫困户家庭从事设施种植养殖等富民产业的培育,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短缺的困难。大户带动贷款主要是通过入股分红的形式解决贫困户的资金困难,根据相关政策贷款年分红比例为6%,每户每年可获得分红3000元。我乡第一年的分红资金每户3000元,均已落实到位。第二年分红资金先按每户3000元,已落实到位,提标后的2%分红金目前正在协调落实当中。因建档立卡“回头看”剔除贫困户,专项贷款整改应收回11户55万元,实际收回2户10万元,剩余9户45万元正在办理转为商业贷款。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6

根据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财政专项资金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吉监字[20xx]3号)文件精神,我委积极行动,周密部署,按照具体要求开展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成立机构

我委领导对于此次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会后及时向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并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了传达学习,委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同时成立了以萧建明主任为组长,叶际祎调研员为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龚丽春,办公室主任刘剑平、周金林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要求小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此项工作任务完成好。

二、20xx年以来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

我委的工作经费来源全部由市财政拨款解决,市财政局20xx年—20xx共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60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13万元,其中20xx 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3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5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5万元。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办公、会议、水电、差旅、交通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

1、能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2、健全了机关财务审核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资金做到日清月结,对资金使用情况都有月报分析,资金使用情况通过了市财政、市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3、强化了印鉴管理。对资金管理人员做到印鉴、支票、现金分开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了资金乱取乱用行为,严谨规范,确保了资金安全。

4、资金管理都能做到严格审批手续,公开透明,并要求委监察室依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加强了机关财会人员廉政教育。经常性地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有效预防财会人员在资金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

三、关于20xx年以来所有峻工和在建(含全部及部分交付使用但未峻工决算)政府投资项目

经自查,我委无20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项目。

特此报告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7

根据《县农工办关于转发《xxx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乡(镇)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开展专项审计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张翔为组长,分管领导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由xxx、xxx负责对 项目支出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着力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xxx、xxx林区公路补助等。

我乡xxx、xxx林区公路补助等由林业局拨付资金93万元,累计支出93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二)集体公益林补偿金。

我乡集体公益林补偿金由林业局拨付资金29.83万元,已兑付支出14.83万元,累计结余15万元(因有林权纠纷正在调查处理暂未兑付)。

(三)20××、20××年经果林种植补助金。

我乡20××、20××年经果林种植补助金共拨付资金38.79万元,其中:财政局拨付资金38.21万元,林业局拨付资金0.58万元;全乡已兑付地支出17.35万元,累计结余21.44万元(正在核对农户卡号,核对完毕就对农户进行发放)。

(四)林下养殖户补助。

我乡林下养殖户补助由农业局拨付资金3.6万元,已兑付给林下养殖户3.6万元。

(五)20××年“一事一议”80%奖补。

我乡20××年“一事一议”80%奖补由财政局拨付资金44.8万元,累计支出34.8万元,累计结余10万元(西南联户路未验收暂未兑付)。

(六)20××年“一事一议”20%奖补。

我乡20××年“一事一议”20%奖补由财政局拨付资金12.88万元,累计支出64.4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二是由于财政专项资金到位较迟。三是由于财政资金分口、分部门来源渠道较多,缺乏整体规划,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足,规划、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粗糙,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整体效益。

三、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二是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三是切实加强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四是建立一套完善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机制。

我乡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都是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性质安排支出,无挤占、挪用现象。财政涉农资金为我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篇8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xx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 、“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xx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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